第五十章 两个理由(1 / 1)

“因此对于公诉人的种种考量,我想我们都可以找到合理的解释。”

相较于王风此时的目无表情,任真则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那么我们再从紧急避险的基本定义出发,被告人赵凯,为了让儿子的人身安全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之下,采取了醉酒驾驶的行为。

完美契合了紧急避险的定义,诚然,其醉酒驾驶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给公共安全带来了危险,但根据我国法律中紧急避险的相关规定,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任真转向王风,丝毫没有结束的意思:

“退一步讲,对于案发当晚,被告人赵凯面临的是不是‘正在发生的危险’,或许存有一定的质疑。

我们还可以思考一下,刚才提到的法定义务冲突。

作为父亲,被告人赵凯对赵聪无疑具有父子间的救助义务,在这个法定义务的驱使之下,赵凯才实施了醉酒驾驶的行为,进而使其违反了喝酒不开车的法定义务。

当法定义务之间发生冲突,促使当事人实施了违法行为的时候,如果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我想是不恰当的,也是难以使人理解和信服的!”

任真的语气不重,但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感受到了这段发言的千钧之重!

尤其是最后一句话。

难以使人理解和信服。

什么难以使人理解和信服?

虽然没有明确的主语,但所有人都知道,任真说的是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

对法院的决定说出这样的话,尤其这段话是从一名正在进行庭审的律师口中说出来的,可想而知,会带来什么样的冲击。

但离奇的是,所有听了这段话的人,包括坐在审判席上的徐扬帆,都没有感觉任真的话有什么不妥。

任真的目光,从王风身上,转移到赵凯身上,又经过旁听席,最后看向审判席。

他在通过在场这些人的反应,判断这段话起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