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风最终还是没有回答任真的问题:
“虽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但公诉人认为,家人发高烧并不足以认定为紧急避险中‘正在发生的危险’,虽然在本案中被告人儿子的情况比较特殊,相对于一般的发烧来说更为危险,但依旧不足以用来证明被告人的醉驾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如果认定被告人赵凯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相当于将发烧这种情况的危险程度拔高,如果开了这么一个先例,那么以后只要醉驾者的车上有一个发烧的人,其醉驾行为就都可以被认定为紧急避险。
这显然是不符合我们正常的逻辑认知,长远来看,也势必会给社会以及法治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因此,被告人赵凯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
对于任真的问题,王风选择了回避或者说是无视,直接开始了类似总结陈词一般的发言。
这意味着刚才对于义务冲突的讨论,任真大获全胜。
而这个争论一旦结束,从眼下的情况来看,庭审基本也算接近尾声了。
徐扬帆打起精神,开始思索起来。
到底该怎么判呢......
公诉席上,王风还在继续:
“而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法定义务冲突的相关问题......”
说到这里,王风略微顿了一顿。
刚才没有直接回应任真,已经算是输了一城。
现在如果再不给出一点反应,可就没有补充的机会了。
短暂的犹豫之后,王风缓缓开口:
“虽然在赵聪高烧不退的情况下,被告人赵凯作为父亲当然负有救助儿子的义务,但这种义务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就可以采取任何甚至是违法的手段,去履行其对儿子的救助义务。”
“而被告人赵凯,恰恰选择了一种会受到法律惩罚的方式。虽然事出有因,但醉酒驾驶的行为毫无疑问会对公众安全造成损害。
在本案中,救助义务的存在,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被告人的责任,但绝对不是被告人当然无罪的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