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余香》(2 / 2)

赵自若振振有词。

“是吗?”

苏元喜表示怀疑,不过刚才陈立行唱的,的确很好听。听完之后,有一种想再听一遍,甚至单曲循环的感觉。

夜间的燕京,车水马龙,好像一台庞大的机器,运转不休,永远不会停下来。

白云大酒店,三楼宴客厅,郭瑷坐在包间内等待着,神色渐渐不耐。

又过了好一会,约好的客人终于来到,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脑门光亮,肚子微凸:“哎呀,路上堵车,来晚了,还请郭总恕罪。”

郭瑷脸上带着公式般的微笑:“岳先生客气了,我也是刚到一会。”

男人一摆手:“叫岳先生就生分了,给面子的,唤声‘刚哥’就好。”

“好,刚哥,你请点菜。”

刚哥拿着菜牌,点了几样,嘴里说道:“其实应该到你的酒吧里去谈,那样最好,不过近期真得太忙,只能就近选到白云来了。”

郭瑷说:“没事,哪儿谈都一样。”

刚哥咳了一声:“好,郭总不但长得漂亮,人也大气。既然如此,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了。乐队在月底能够腾出一天的档期,唱一场,十万。”

“十万?这价格有点高了吧。”

“呵呵,郭总,你应该知道我们别针乐队的情况,现在的行情,只高不会低。实话说,这已经是友情价了。不是你的面子,乐队都不怎么愿意到酒吧去唱的了。”

刚哥慢悠悠说道。

郭瑷默然了。

别针乐队原来只是一个地下乐队,曾经在归一酒吧驻唱过一段时日。但在今年年初,乐队的一首爱是一剂药突然走红,流行起来。

不管是歌星,还是乐队,主要都是靠作品说话。有了作品,才有名气。

有了名气,也就有了市场。

酒吧的市场生意,竞争激烈,除了本身的硬件因素,还很讲究音乐人文加成,有水准的驻唱能增加回头客的数量。除此之外,还得不时举办活动,搞搞气氛,提高名气。

搞活动的不二法门,便是请圈内有一定名气的歌手乐队来表演。

这等于是举办一个小型的线下演唱会了,能够吸引不少新客来消费。

普通的驻唱好找,但有一定名气的歌手,而或乐队,又要具有性价比的,可就得费一番周折了。

整个燕京,上档次的酒吧为数不少。相比之下,无论规模还是名气,以及地理位置,归一酒吧只勉强算是中档。

酒吧的生意马马虎虎,节假日还好,平常时候客流量着实上不去。

所以郭瑷想请突然火起来的别针乐队来酒吧唱一场,但没想到对方的行情涨得那么厉害。

这钱她倒给得起,关键在商言商,不具备性价比的生意划不来。其实别针乐队的火,也就相对而言,真正论起流量,可能还比不过乐坛上的三线歌手呢。或者请那些过气的明星来表演,差不多也是这个价。

别针乐队的经纪人刚哥喝着茶,斯条慢理道:“郭总,如果你真得想让乐队去唱,请尽快确定下来,外边还有好几家在邀请呢,实在是忙。”

正说着,手机响,拿出来接,听了几句,眼睛亮起来:“花田音乐节?要请乐队去当特邀嘉宾?有档期,必须有好!好!好!”

他激动得脸都红了,挂了电话,站起来道:“郭总,这个对不住了。刚才花田音乐节的组委会打电话来,邀请乐队去表演。你知道,那可是国内排得上号的摇滚音乐节,乐队根本拒绝不了。我得立刻赶回去,叫乐队做好准备,去酒吧唱的事,只能看下一次机会了。抱歉。”

说着,转身就走了出去。

郭瑷坐在那儿,一手扶额,叹了口气。就在刚才,思考一番后,其实她已经意动。没想到又出了这一档事,根本没给她讨价还价的机会。别针乐队上了音乐节,以后的行情恐怕又得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