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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纽约州东北部,比大明湖可要近得多了啊。玫瑰是纽约州的州花,知更鸟自然就是州鸟了。

“呜呜呜腻嗷,我好恨你啊啊啊”

她一边撕心裂肺地放声痛哭,一边状如疯狂地捶打着袁大师的胸膛。

众人闻此哭声,见此情形,心中也不由得恻然。他们当然知道此女不是恨,而是爱啊。

因为她可是“ny的ny”的众所皆知的秘密那个情人。

“腻嗷,你给我醒过来”丽莲吉许突然停止了哭泣,一翻身坐到了自己爱人的遗体上面,非常严肃地说道,“你要是再不醒过来,我就、我就、我就”

“啪”

她抬起手就给袁大师来了一个大嘴巴子:“你怎么还不醒过来”

“啪”

“快点醒过来啊”

“”

她这记耳光没有打下去,因为有一只大手准确地抓住了她的巴掌。

“住、住、住手”双颊泛红的袁燕倏愤怒地说道,“你再这么打下去我就要被你打死了啊啊啊”

一脸呆滞的大明星吃吃地道:“打、打、打死腻嗷,你不是本来就死了吗”

“对啊”

我们的袁大师这才恍然大悟,深情地看着大家都知道是自己情人的秘密情人,柔声说道:“丽莲,你把我打ca了啊”

凡是还记得李雷和韩梅梅这两位小伙伴的人,必定记得ca这个单词有唤醒的意思。

“你活了”

“我活了”

他们两人深情对视。

“腻嗷”

“丽莲”

他们两人热情相拥。

“腻嗷,我来的及时吗”

“丽莲,我宁愿你不来,差点就真的把我打死啊。”

“腻嗷,谁叫你这么坏,骗了那么多人。”

“丽莲,你等着,晚上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是真正的坏淫”

他们两人真情流露

“啪嚓”

一道刺目的白光闪过,这才惊醒了这对“苦命”鸳鸯。

原来是习惯性带着照相机的“女祭司阁下”习惯性地拍下了一张具有历史意义的新闻照片。

而这张照片的名字被命名为,因为爱情真的能战胜死亡

据说魏明珠小姐看到这张照片也感到了爱情的力量,因此有了特大的饭量。

所以袁燕倏到了三宝垄迎亲的时候差点没认出自己的未婚妻。

这对准新人自然是大吵一架,准新郎声称如果准新娘不能在回到上海之前恢复身材,那这婚不结也罢

他的理由是,娶个这样的胖子回家,大家还以为他真的是吃软饭的了。

当然啦,历史证明他完全是多虑了。

注释1:余生也早呐,慕容要是年轻几十那个几岁,这嘻哈还不随便嘻嘻哈哈啊。

随口来一段:

只要配上音乐丢掉节操

顺口溜立马成了嘿噗号

小赤佬能押韵就有粉草

为毛没人给老子我打ca

注释2:可是广场舞名曲啊别问我怎么知道的

第二百三十二章大虫师

本章副标题:前有贝爷,今有二爷。

“众所周知,有着“民国大师中的大师”美誉袁燕倏先生是一位非常热爱生活的人,他有着非常之多的爱好。

时人常把他与明末蝶庵居士相提并论。

蝶庵居士就是“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的张岱。

按照某本群穿小说的时间线,他老人家应该在去临高的路上

袁鸿渐除了“”这一项之外,倒是和张宗子有着颇多共同语言。

不过这也算正常,毕竟他也是官宦之家出身的纨绔子弟,而且这一辈子就没有因为钱发过愁。外加他性格狂放不羁,有没有人能束缚得了他。这样的人有些爱好再正常不过了。

然而所谓大才之人尝有异癖。非常之人自然有非常之好。

袁燕倏先生有着一种非常奇异甚至有点让人恶心的嗜好,那就是吃昆虫,还是生吃活的昆虫。

很多人都知道,他随身带着几个小罐子,里面就装着好几种活的昆虫。某些时候,他甚至毫不避讳地当众打开罐子,拿出这些虫子吃下去。

他对此的解释是从科学角度讲,昆虫的营养价值非常高,富含维生素和微量元素,所以他其实是在吃营养片。

因为袁燕倏先生好几次从重大疾病中恢复了健康,某些疾病在他那个时代可以说是不治之症,比如败血症和肺结核。所以有人认为他的这种说法真的很科学。

于是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开始就有了一种生吃昆虫的潮流,至今未息”

节选自

“咳咳咳大师球,吃了这个我就会好了吗咳咳咳”

“宿主,你都问了好多遍了,吃了这个你的病真的有很大几率立即痊愈的。还有一件事情,你在脑子里面想事就不要咳咳咳了。”

“咳咳咳大师球咳咳咳我不是习惯了咳咳咳”

我们的袁大师就职以后,实际上他的六围指数被削弱了。

因为他最倚重的魅力、体质还有智力这三项都没有以前那么高了,也不能用道具调整了,反而并没有什么卵用的力量、敏捷、感知都到了13点。

嗯,其实他的智力好像也没有派上什么用场。

体质从18点下降到16点的一个后果就是虽然肺结核杀不死他,但是也也别想那么快好起来。别忘记他还“喝下”了麦考尔先生的心脏病和康多尔的五劳七伤。

所以现在已经是1921年5月15日星期日,距离他复活差不多一周了,他还是没能完全恢复健康。

不过袁燕倏等不了了,他六月份就要离开美利坚了,还有好多事情等着他去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