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州东北部,比大明湖可要近得多了啊。玫瑰是纽约州的州花,知更鸟自然就是州鸟了。
“呜呜呜腻嗷,我好恨你啊啊啊”
她一边撕心裂肺地放声痛哭,一边状如疯狂地捶打着袁大师的胸膛。
众人闻此哭声,见此情形,心中也不由得恻然。他们当然知道此女不是恨,而是爱啊。
因为她可是“ny的ny”的众所皆知的秘密那个情人。
“腻嗷,你给我醒过来”丽莲吉许突然停止了哭泣,一翻身坐到了自己爱人的遗体上面,非常严肃地说道,“你要是再不醒过来,我就、我就、我就”
“啪”
她抬起手就给袁大师来了一个大嘴巴子:“你怎么还不醒过来”
“啪”
“快点醒过来啊”
“”
她这记耳光没有打下去,因为有一只大手准确地抓住了她的巴掌。
“住、住、住手”双颊泛红的袁燕倏愤怒地说道,“你再这么打下去我就要被你打死了啊啊啊”
一脸呆滞的大明星吃吃地道:“打、打、打死腻嗷,你不是本来就死了吗”
“对啊”
我们的袁大师这才恍然大悟,深情地看着大家都知道是自己情人的秘密情人,柔声说道:“丽莲,你把我打ca了啊”
凡是还记得李雷和韩梅梅这两位小伙伴的人,必定记得ca这个单词有唤醒的意思。
“你活了”
“我活了”
他们两人深情对视。
“腻嗷”
“丽莲”
他们两人热情相拥。
“腻嗷,我来的及时吗”
“丽莲,我宁愿你不来,差点就真的把我打死啊。”
“腻嗷,谁叫你这么坏,骗了那么多人。”
“丽莲,你等着,晚上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是真正的坏淫”
他们两人真情流露
“啪嚓”
一道刺目的白光闪过,这才惊醒了这对“苦命”鸳鸯。
原来是习惯性带着照相机的“女祭司阁下”习惯性地拍下了一张具有历史意义的新闻照片。
而这张照片的名字被命名为,因为爱情真的能战胜死亡
据说魏明珠小姐看到这张照片也感到了爱情的力量,因此有了特大的饭量。
所以袁燕倏到了三宝垄迎亲的时候差点没认出自己的未婚妻。
这对准新人自然是大吵一架,准新郎声称如果准新娘不能在回到上海之前恢复身材,那这婚不结也罢
他的理由是,娶个这样的胖子回家,大家还以为他真的是吃软饭的了。
当然啦,历史证明他完全是多虑了。
注释1:余生也早呐,慕容要是年轻几十那个几岁,这嘻哈还不随便嘻嘻哈哈啊。
随口来一段:
只要配上音乐丢掉节操
顺口溜立马成了嘿噗号
小赤佬能押韵就有粉草
为毛没人给老子我打ca
注释2:可是广场舞名曲啊别问我怎么知道的
第二百三十二章大虫师
本章副标题:前有贝爷,今有二爷。
“众所周知,有着“民国大师中的大师”美誉袁燕倏先生是一位非常热爱生活的人,他有着非常之多的爱好。
时人常把他与明末蝶庵居士相提并论。
蝶庵居士就是“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的张岱。
按照某本群穿小说的时间线,他老人家应该在去临高的路上
袁鸿渐除了“”这一项之外,倒是和张宗子有着颇多共同语言。
不过这也算正常,毕竟他也是官宦之家出身的纨绔子弟,而且这一辈子就没有因为钱发过愁。外加他性格狂放不羁,有没有人能束缚得了他。这样的人有些爱好再正常不过了。
然而所谓大才之人尝有异癖。非常之人自然有非常之好。
袁燕倏先生有着一种非常奇异甚至有点让人恶心的嗜好,那就是吃昆虫,还是生吃活的昆虫。
很多人都知道,他随身带着几个小罐子,里面就装着好几种活的昆虫。某些时候,他甚至毫不避讳地当众打开罐子,拿出这些虫子吃下去。
他对此的解释是从科学角度讲,昆虫的营养价值非常高,富含维生素和微量元素,所以他其实是在吃营养片。
因为袁燕倏先生好几次从重大疾病中恢复了健康,某些疾病在他那个时代可以说是不治之症,比如败血症和肺结核。所以有人认为他的这种说法真的很科学。
于是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开始就有了一种生吃昆虫的潮流,至今未息”
节选自
“咳咳咳大师球,吃了这个我就会好了吗咳咳咳”
“宿主,你都问了好多遍了,吃了这个你的病真的有很大几率立即痊愈的。还有一件事情,你在脑子里面想事就不要咳咳咳了。”
“咳咳咳大师球咳咳咳我不是习惯了咳咳咳”
我们的袁大师就职以后,实际上他的六围指数被削弱了。
因为他最倚重的魅力、体质还有智力这三项都没有以前那么高了,也不能用道具调整了,反而并没有什么卵用的力量、敏捷、感知都到了13点。
嗯,其实他的智力好像也没有派上什么用场。
体质从18点下降到16点的一个后果就是虽然肺结核杀不死他,但是也也别想那么快好起来。别忘记他还“喝下”了麦考尔先生的心脏病和康多尔的五劳七伤。
所以现在已经是1921年5月15日星期日,距离他复活差不多一周了,他还是没能完全恢复健康。
不过袁燕倏等不了了,他六月份就要离开美利坚了,还有好多事情等着他去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