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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有,草原上有着不比马群小的野牛群。
粮食有,这里一个重点的中转站,有着足够的存粮,而且还有大片开垦出来的良田。酒也有,虽然不多但绝对够喝。还有大量的鱼,大量的水果。
瓦刺人明白,他们得到军功还会有牧场分配给他们的部落,甚至会有银子与女人。
可眼下,面对草原上动不动就几万匹的野马群,连马背上的民族,蒙古人都为难了,巨大的野马群不是那么容易降伏的。
在这里住下半个月了,仅仅降伏了几个小规模的马群,最多一个也不过八百匹马。
而且这些马极烈,上等的好马。
罗通的脸色越发的不好看,进度太慢了,瓦刺人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好在罗通也没有再催他们,罗通也亲自感觉到,几万匹狂奔的恐怖,别说是人了,就是大象都给踩死,然后踩成肉泥了。
“只有斗马王了。”
一位瓦刺千护扔下了一堆签,这是玩命的事情,上万匹马当中找到马王,然后靠人力去降伏马王,然后进而再控制整个马群,这是唯一对付大马群的办法,风险最大,但收益也最大。
一但失败,负责降伏马王的那一小队,保证没有一个可以活着回来的。
罗通听到汇报,叫人送来了二十个阿拉伯女奴,然后大桶的大明烈酒,上好的牛肉。以及一张代表着澳州一个百人部落的牧场授权。
“无论成功与否,这些都不会再收回。”罗通在刺激着瓦刺人,这个时候就算他心中依然还把瓦刺当半个敌人,也不会再用官威去压了。到了拼命的时候。一定要用足够的诱惑,让他们真正敢去拼。
非洲有两种马,一种是东北非,靠近沙漠地区与草原交界处,早在三千五百年前就有人开始使用这种马。最初有人命名为尼罗热血马。曾经在古埃及的时候就就有人使用过种马,属于非常难驯服的马种。
瓦刺人在东非草原与沙漠的交界处,原始的马群让他们狂热也紧张。
而另一边,在西北非,白名鹤还有一处稳定的马匹来源地。这就是有着超级轻骑兵之称的,柏布马。特点就是强壮、耐力超强、速度快、反应快出名。曾经有一部非常出名的小说。叫风之王,就是写这种马的故事。
象风一样的马。
提到这种马,刘名轩正在自己的行营之中一脸的黑气。
摩洛哥是阿拉伯人的地盘,在大明人眼中,这些人就是奥斯曼帝国的一部分。当然还是有些许区别的。区别有多大,大明的人分不清,就是白名鹤搞不清楚。总之白名鹤没有打算伸手,所以让给了葡萄牙的阿方索五世。可当刘名轩意识到这里的好处之后,认为白名鹤也有糊涂的时候。
刘名轩心中不爽的最大一个原因就是,马。
那怕他是水师提督,他也希望自己的部下有足够的马,特别是这种速度极快的轻型马。
来自葡萄牙的一位公爵正在和刘名轩谈判。
“一匹马。只需要两只火枪,长火枪。”葡萄牙人开出的价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算贵,毕竟他们死了不少人,而且在西北非打仗消耗着巨大的资源,在非洲殖民地被大明人抢走之后,他们更需要大量的补给。
“三万匹,只有一万只火枪。其余的你们再选吧。”刘名轩冷着脸回了一句。
有书吏把刘名轩的话翻译过去了,葡萄牙人不怎么满意这个结果。因为火枪作战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而且比起弓箭更容易训练。一个优秀的弓手训练的时间至少是火枪的十倍。而且并没有火枪的杀伤力强。
当然,这个是指大明的火枪,不是指他们自己的。
“尊贵的将军,如果没有火枪的话,可否换一些火炮呢。就是那种集束式轻火炮,用来对付敌人步兵或者是骑兵的。”
葡萄牙人想要的,就是十二只炮管连在一起,扣一次板机就能来一次连射的。直径达到四厘米,纸壳装药,加上一枚铁包锡炮弹的大明版小排炮。这种武器对付骑兵,绝对是上等利器。
射程远,密集性高,特别是对于那些集团冲锋的敌人,有着极大的杀伤力。
“奥斯曼单兵大火枪你们要不要。”刘名轩又想到了那一堆战利品。
奥斯曼火枪口径三厘米左右,按大明的计算就是一寸,得到这批战利品之后,大明人作了改造,用的是前装弹。一样是大明的那种集束连炮的小号弹,加上了后击燧发。这种枪太重,单兵根本就举不起来,所以带着一个支架。
“要!”葡萄牙人见过这种枪,西班牙人买过,射速慢,射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