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进入主殿,都不曾多听多看,规矩地俯首,给皇后行礼问安。
“臣等拜见皇后殿下。”
很快,座上传来一道清冽的男声。
“免礼,赐座。”
众人起身,抬头一看,皆是怔然。
世上竟真有这般神仙人物么?
要说样貌,在座的哪个都不差。花颜身为重度颜控,入宫后最快乐的事,就是每天可以欣赏到好多美人,看着就赏心悦目。
但也没有一个美得叫他惊心动魄,叫他心服口服。哪怕是容色最盛的柳雁声,花颜自认长得也不比他差。一定要在宫里挑一个最好看的出来,他选皇帝。
曾有好事者列了个长黎美男排行榜,秦玉龙第四,柳雁声第三,谢重锦第二。花颜觉得这榜水分很大,完全是按身份地位排。他比秦玉龙好看,却榜上无名,不就是看他出身卑微,声名不显,压根没算进去么?
但他还是好奇问了句:“第一是谁?竟能压过皇帝?”
压皇帝一头可是僭越,冒着僭越的风险,也要把他排到天子之上,那得是多惊天动地的美貌。
对方道:“是那位十四岁的状元,后来成了太子妃,现今在冷宫的废后……陆雪朝。”
陆雪朝,那不是皇帝的白月光么?
花颜一度以为,自己是被皇帝当成了陆雪朝的替身,不然作甚总来找他,又不碰他,还总跟他提起白月光。
但花颜对这位白月光是没什么恶感的。
他想起来,他最早听过陆雪朝这个名字,不是“白月光”“太子妃”“皇后”这些名头,而是“十四岁状元”这个头衔。
年轻至此的状元,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陆雪朝早在十四岁时就名动天下,成为所有读书人的楷模。他刚中状元那会儿,长黎大街小巷都在讨论这个名字,感叹世上竟有此等天才少年。
花颜那时候还在楼里,听着旁人崇敬夸赞之语,心里也升起敬佩与向往。
他不爱读书,比起四书五经,更爱读些风月话本。但他是很羡慕读书人的。
他肉眼可见地要一生挣扎在风尘里,识字也只是为了能陪客人附庸风雅,取悦客人。但世上还有很多人,是为了自己而读书,将来能为君为国为民,能金榜题名,能前程似锦,能创造自己的人生价值。
怎能不叫他羡慕呢?
“快来看快来看!状元游街了!”有人扯着嗓子喊了声。
男妓们一窝蜂地涌到窗前看热闹,个个伸长了脖子,都想要目睹史上最年轻的状元。
“来了来了!那个骑在马上的就是!”
“这状元郎模样好生俊俏,唇红齿白,再长个几年,该是风华绝代了!”
“何须再过几年?他如今的风采不已是名动京城了?”
“老天爷,我一把年纪,接过的客比喝过的水还多,竟被个十四岁的小郎君撩拨了心弦。”
花颜也想去看,但所有窗口都挤满了人。他年幼身量小,在人群后头挤不进去,只能不停蹦哒,试图跳起来看。
他太矮了,跳起来也看不到。
等到所有人散去后,他才跑到窗边,踮起脚尖扒着窗户看,状元郎已经走远了。他没看到正面,只看到十里长街,繁花似锦,百姓夹道,掷果盈车。
一身鲜红的背影,骑在雪白的高头大马上,身后跟着状元游街的仪仗,浩浩荡荡地渐行渐远。
花颜会的诗不多,被教会的大多是讨好客人的艳词。但那一刻,看着那背影,他就想起两句诗。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鲜衣怒马正少年。
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
陛下说陆雪朝是镜花水月,于花颜而言,那是真正的天上月,他是地底泥。云泥之别,何以相较?羡慕还来不及,怎么会嫉妒。
一晃六年过去,花颜总算见到了月貌。
只消一眼,花颜就知道,自己肯定不是替身。
他和陆雪朝一点儿也不像。应该说整个后宫,没有任何人能与陆雪朝相像。
他是粉面桃花,艳丽多姿,跟柳雁声这青翠松柏站一块儿也能平分秋色。此刻满庭芳菲,却都在那抹雪色下黯然失色。
记忆里的鲜红换成了眼前的雪白。座上青年不再是少年时意气风发的模样,瞧着甚至有些病弱,将一身锋芒悉数内敛。苍白的脸上唯有一点唇红得分明,清透似玉,如圭如璋,眼睫半垂,冷冽含霜。
看来岂是寻常色,浓淡由他冰雪中。
天下第一美人,名副其实。
花颜对陆雪朝的好感度瞬间就满了。
他一崇拜读书人,二欣赏大美人。
陆雪朝两样都占了极致,他直接爱上。
–
第一回见到陆雪朝的人,都没有不被惊艳的。哪怕王以明和林蝉枝之前见过,眼下近距离接触,仍被那欺霜赛雪的容颜摄了魂。
最先回过神来的还是秦玉龙。秦家与陆家是世交,两人从小就认识,关系很好。后来陆雪朝去东宫做了谋士,秦玉龙去军营里历练,这才分开了。
秦玉龙在边关军营封闭式训练两年,接着就去和栖凤打仗,虽隐隐有听过陛下日渐昏聩的传闻,却没放在心上。他小时候去找雪朝哥哥玩,常碰到太子殿下也来相府,三个人就也玩在一处。他年纪最小,陆雪朝和谢重锦都是把他当弟弟看待的。秦玉龙离京远赴边关那日,还是谢重锦与陆雪朝一起为他饯行。
因着幼时的相处,秦玉龙自然相信谢重锦为人,明君的底子摆在那儿,再怎么昏聩也昏不到哪儿去。再说了,有雪朝哥哥看着,陛下行事不可能太过荒唐。陛下最听雪朝哥哥的话了。
谁知打完胜仗回京,就听说雪朝哥哥已经被打入冷宫三年了,陛下也整整三年不上朝。
秦玉龙难以置信。他最讲义气,陛下论功行赏时,他还想讨个赏,让陛下放雪朝哥哥出冷宫。
谁知话还没出口,陛下连他都收进后宫。
秦玉龙简直怀疑陛下被人给夺舍了。
好在他进宫没多久,就知道陛下是中了蛊才那样。
陆雪朝目光扫过一众各有千秋的男子,最先关照的也是秦玉龙:“玉龙,驻守边关辛苦了。”
倒是没提他打败栖凤国的事。
毕竟栖凤国的九皇子也在这里,提了不免尴尬。
陆雪朝情商与智商都极高,知道怎样照顾到每一个人。
秦玉龙立即起身,想唤声“雪朝哥哥”,又想起今时身份不同往日,便抱拳道:“谢殿下.体恤。为国保疆卫土,征战四方,是臣之幸。”
陆雪朝看他:“你也同我打官腔。”
秦玉龙道:“这是真心话。”
他是真的以征战沙场,保家卫国为荣。
雄鹰被养在金丝笼,才是最大的耻辱。
赫连奚面无表情,内心腹诽:你的荣幸,却是我的耻辱。
这一屋子都是长黎人,他一个栖凤皇子,说什么也不是,只能尽量减弱存在感,充当隐形人。
这位长黎皇后看起来和秦玉龙貌似关系不错,他和秦玉龙处处作对,日后该不会被穿小鞋吧……
“这位就是栖凤九皇子罢?”赫连奚正暗自担忧未来,就被陆雪朝点名了。
他猝不及防一抖,赶紧起身,低声道:“……是。”
皇后认出他并不奇怪,毕竟整个屋子的男人,只有他眉间有朱砂。
这是栖凤国男子的标志。
赫连奚不想对着敌国人卑躬屈膝,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除非他想死。
他还不想死。他死了,父妃和阿姊会伤心的。
陆雪朝温和地问:“九皇子在长黎住的可还习惯?若有水土不服之兆,便去请太医,莫要见外。”
赫连奚心里冷笑,身如飘萍,寄人篱下,怎么会习惯。他就是一个外人,如何能不见外。心知肚明的事,何必故作关心询问。
赫连奚连对敌国皇帝都敢不假辞色地回呛,正要抬头回答,看到那高雅冷淡的美人含笑的神情,似冰雪融化,春风拂面。
gu903();原本生硬的话硬生生憋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