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试了,不试了,陈都尉神功惊世,程某万难抵敌,冒犯之处,还请恕罪。”街边行人奔走惊呼之中,一个同样瑟瑟发抖的矮个中年汉子,身体抖得更厉害了。
他慌急慌忙拱了拱手,颇有威严的一张脸,此时挤出一丝讨好笑意,脚下却是雷音乍起,嗡……
此人不但没拔剑,没进攻,反而退出了十丈开外。
只是一落地,身形微点,就越过数座阁楼,消失在重重屋宇之后。
“师弟,追还是不追?”
韩小茹此时已然重新跃回马上。
惊叹的看着那风雷馆主程无端的身法,差点就没咬到自己的舌头。
“这什么人嘛?偷偷躲在一旁准备出手,见势不妙,就立即逃走。
亏他还与爹爹齐名,完全没有江湖前辈的铁血风范。”
“江湖前辈能有什么铁血风范?能活下来,活得长久,就是最好的风范。”
陈平再望了一眼程无端逃走的方向。
笑道:“此人已然胆寒,万万不敢再与我混元武馆作对。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不能放过。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呢?先不理他,去宣武卫军营。”
他胯下微微用力,拔马先行。
后面二十四骑又再次跟上。
只余街道两旁,十余位弩手弓手尸身横陈。
在陈平一拳打爆吴长水,数剑刺死许霸先之时,韩小茹、张固、卓云飞和李延光等人,早就扑击来去,把弩弓手杀得干净。
众人心知此行凶险,算是当面锣对面鼓的与北周胡人势力全面对上。
此时面色虽然松缓,还有心思开个玩笑。
但是,内心却都是沉甸甸的,出手哪里还容得半分软弱。
只是区区二十余人的马队,竟有杀气冲霄之感。
沿路奔袭,行人避退,百姓胆寒。
……
“好贼子,竟然视我宣武卫数千大军如无物,真是不知死活。”
营帐当中,张连山一掌拍在红木长桌之上,轰的一声闷响,桌子塌成粉絮。
杯盘跌下,摔落破碎。
“裴子同那酸腐儒士,又懂得个鸡毛,竟然想下了本将军的职务,真是异想天开的很。
他以为这是在河东呢,裴家只来了这么点人手,也想虎口夺食,可笑至极。”
张连山体型矮壮,胳膊粗得像是大腿,腰腹鼓囊,皮糙肉厚的,身形横向发展,就像头野猪。
他的脖子基本上看不见,一张宽脸刀痕森森,呲牙咧嘴说话,凶相逼人。
尤其是发火之时,更是如同猛兽嘶吼,吓人得很。
以至于营帐之中,其余几位统领,全都不敢说话。
生恐在他气头上,触了他的霉头,惹火烧身。
“黄申,伱那神弓营,是今次重中之重。
混元武馆如今吞并了长空武馆,人数很是不少,这也是他们胆敢插手兴庆府的底气,真的硬冲进去,可能会有损伤。
最好的办法,就是先用箭雨压制,再结阵横推,把武馆给我拆了。”
“是,都尉大人,我麾下五百儿郎,全都整备齐全,有强弓重弩在手。
混元武馆那些没见过血的新丁,决然挡不住箭雨,这次首功我拿定了。”
“乐水,你领八百骑兵,聚气结阵。
那陈平实力不弱,不可小觑。
尤其是混元武馆馆主韩无伤,能杀得高岳,此人混元金身法,决非等闲……”
张连山转过头,看向一旁立着的身材高挑,面白俊秀的青年,神情稍稍柔和了一些。
这位是他的胞弟,与自己却是长得不一样,继承了母亲的长相,看起来十分柔和,性子也比较软弱,只能带在身边时时教导。
耳提面命之下,异日也可独当一方,尽享富贵荣华。
“您就放心吧,这些日子,我专心演练腾蛇阵,此时已经如臂使指。
八百铁骑聚气合力,军气汇聚兄长身上,兄长就算是遇到地榜前列,也能正面压制。
趁得夜色,大军入城,军气附身之下,踏平混元武馆轻而易举。
别说只是一个韩无伤,就算是混元山所有长老弟子下山,也是挡不住军威。”
“很好……”
张连山听得弟弟张乐水这般说辞,也是呵呵大笑。
再看了一眼步军统领胡勇,就有些不愉。
这人身为步军统领,是个木头脑袋,划拉一下动一下的,沉闷万分。
若不是因为他练兵很有一手,练得宣武步卒悍不畏死,定然早早的就把他换了。
换一个自己人上位,岂不是好。
现如今,这支步卒强是强了,能结成三才阵。
可是,军气练成,迟迟不能归附己身,太特么难受。
得想个办法,从他那里,把这阵法夺过来。
到时,骑步归流,军气合一,自己实力又会强上许多。
“胡勇你领着步卒随后跟来,防止混元武馆弟子星散逃亡。
这一次,要杀他们一个鸡犬不留。”
“张都尉,三千步卒全都入城,军阵铺阵不开,只能是一团散沙,可能没什么战力。”
胡勇迟疑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
混元武馆门前培元街道就算是再宽广,被你带着八百骑兵摆出了一字腾蛇阵,我再领三千步卒前去,那还摆什么三才阵?
能远远的吊在后面看着就算不错了,真遇到高手,结不成军阵,岂不是送死?
“听令行事!”
张连山声音微寒。
眼珠眯起,似乎对方再说半个不字,就要出手杀人。
“是。”
胡勇苦笑一声,应了下来。
送死就送死吧,在其位谋其政,自己身为宣武卫步军统领,受宣武卫都尉辖制,这些日子过得真是憋屈。
不但没有与胡人山贼拼杀一场,全去镇压百姓了。
那是反贼吗?
那是被胡人追杀,天灾人祸活不下去的普通流民。
这些人杀多了,会不会有伤天和?
心里这样想着,他却没有再多说什么。
“报……”
营帐门口一个传令兵,匆匆跑了进来,半跪门口,急急说道:“陈平二十五骑,出了混元武馆,一路奔袭……
沿路斩杀银电飞霜吴长水,斩杀十方武馆许霸先,破了北门城防,已,已经向宣武营奔来。”
“什么?”
张连山霍然站起。
脸上刀痕显得格外艳红,双眼凶光迸射,咬牙切齿的说道:“吴长水平日里莫测高深的,竟然如此废物。
那许霸先也是,偌大名声,也是不堪一击。
你把当时情况细细说来……不用说了,擂鼓,聚兵。
陈平此人,既然能杀得许霸先和吴长水,实力定然非同小可,不能让他们冲入营中。”
为将者,可以自信,但不可以自大。
料敌从宽,用兵当如履薄冰,详加打探,认真应对。
张连山虽然性情凶横,残忍冷酷。
但是,他能把宣武卫一直牢牢掌握在手中,就算是靖海王声势最大的时候,也没把他的兵权给下了。
从这里就可以知道,他是一个合格的领兵将领。
此时听得敌情。
第一时间,就连连颁下军令。
就算对方是二十余人来袭,也不敢稍作大意。
狮子搏兔当用全力。
我这五千大军结成大阵,看看你二十几骑怎么打?
张铁山眼中闪过一丝狞笑,披甲上马。
伸手一挥,身后大旗卷动着,就有五百铁骑,轰隆隆跟随,烟尘滚荡,已是布下一字腾蛇阵。
军阵首尾摇曳,腰腹蜿蜒,血气冲天,凝成蒙蒙烟云笼罩下来。
一股凶横军气冥冥之中出现。
端坐马上,举枪咆哮着的张连山,野猪般的身体,喀啦啦一阵爆鸣,身形胀大了三成有多。
皮肤血红,血气冲霄,身周有光焰腾腾。
此时的张连山不但感觉到身体之中,多了一股无穷无尽的浩大力量,头脑更是清明无比,五感也是更为敏锐……
抬眼望去,山势绵延极远处,一队骑兵风驰电掣,已是疾冲而来。
为首骑士,黑剑青袍,面如刀削,杀机凛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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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