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他脑子有点不够用,一时间想不清楚。
忽然,他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
田有志目光立即望过去,然后快步走过去,拿起手机一看,却是高光的号码。
田有志没有迟疑,马上接通通话。
“刚才是孙总出去了吗?你有没有跟着?”
电话里传来高光的询问。
田有志眉头皱得更紧了,“我没有,老板刚才没喊我,对了,你看见刚才开车的是老板?”
高光:“应该是他!我现在在门口鞋柜这里,老板的拖鞋换下来了放在鞋柜旁边,糟了,我没陪着,你也没陪着,咱俩这是失职啊!”
闻言,田有志一阵默然。
不过电话里,高光马上就想到一个主意,“对了!这样,我马上给孙总打个电话,问问看需不需要咱们去找他”
说完,不等田有志发表意见,高光就挂了电话。
“不用不用!我就出去吃个宵夜,一会儿就回来,你们早点睡吧!不用管我。”
车上,孙全说完就挂断通话,随手把手机扔在档把旁边。
跟着,随手降下车子四块车窗玻璃,让外面的夜风吹进来,呼吸一下深夜清新的空气。
他没觉得自己深夜独自开车出来吃宵夜,有什么危险。
他本身不是惹事的性格,他在网圈虽然挺有名,但现实中,认识他的人也并不多,相比那些动辄数十亿、上百亿的大老板,在魔都这个繁华大都市,他那点钱,也不突出。
再说了,他又不是天天半夜出来吃宵夜,偶尔心血来潮,出来一次,如果都能遇到危险,那这个世界得危险成什么样子了?
深夜的风吹进车里,吹在他脸上、身上,让码字大半夜的他,头脑为之一清。
10月的魔都,午夜时分,已经有凉爽的感觉,不像白天的时候,依然炎热。
在魔都的日子,他几乎没有在午夜出来找宵夜的经历。
所以,此时他并不清楚这附近有哪些好吃的宵夜,哪里有卖。
但他相信魔都这个不夜城,晚上卖宵夜的店肯定会有很多。
车子开出小区,他就沿着大街,一路往前开,目光随意地扫着街道两边的那些店面。
确实仍有不少店面在营业。
街上的行人、车辆虽然没有白天那么多了,却也还有一些,不愧是不夜城。
一个人午夜独自开车出来找宵夜,多少有点孤单的感觉。
这让他挺想媳妇的,想着:这时候如果媳妇就坐我旁边的副驾驶座上,咱俩一起出来找宵夜吃,她应该挺高兴吧?
也挺浪漫的。
只是,媳妇现在在家,估计和三个孩子已经都睡着了。
所以他也就只能想想,这个时候给她打一个电话过去,都不合适,会影响她和孩子们的睡眠的。
作为一名网写手。
他有多愁善感的基因。
任何景色、任何事件,都能让他的思维发散,或者产生感慨。
就像此刻,因为觉得独自开车出来找宵夜,有点孤单,有点想老婆孩子,孙全的思维就发散了,然后就想到:现在的我就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无论这一生曾经多么辉煌,当这一生快走到尽头的时候,终究还是自己独自去迎接繁华的落寞,没有谁能陪自己一起去黄泉路。
这样的感悟,让他又想到怪不得古代那些君王死后,都要人陪葬。
大概是怕黄泉路上,自己太孤单太寂寞吧!
脑子里想着乱七八糟的念头,孙全忽然瞥见路边有一家汤包馆。
他念头一动,扫了眼观后镜,见后面没有车子紧跟,就一打方向盘,将车子拐到那家店门附近的停车位上。
深更半夜,去点一份小笼汤包,再要上一碗稀饭或者豆浆什么的,吃着应该很舒服。
怀着这样的念头,孙全下车走进这家汤包馆。
同时,也记起一些重生前的相关记忆。
重生前,他虽然一直没能结婚,恋爱的次数却不少。
因此,也就接触过好几个性格不一、生活习惯也不一样的女人。
其中有两三个,就喜欢深夜出去吃宵夜,当然,孙全和她们交往期间,她们出去吃宵夜,一般都会叫上他,她们负责吃,他负责陪同和埋单。
而那两三个喜欢吃宵夜的女人中,有一个就喜欢大半夜的去汤包馆。
脑海中,忆起一些与那个女人深夜一起去汤包馆的情景,令孙全嘴角微微扬起一抹淡淡的笑意。
那些恋爱虽然都以失败而收场,但恋爱期间,还是有很多美好经历的。
比如:大半夜,一些独自去吃宵夜的单身狗形单影只,他孙某人却能拥着一个属于自己的妞,只要自己想,搂着她腰的手,就可以马上往下三寸
比如:一起吃宵夜时,还能随时看见她的笑脸,吃完宵夜,回去一时睡不着,心念一动,还能一起做点没第三人看见的消食运动。
等等。
“欢迎光临味道汤包馆,请问先生要点什么?”
孙全走到点餐台那儿,里面的点餐小妹挤出几分笑容询问。
孙全目光看了一眼她胸前的一对A,因为要不起,就没再看了,这是他以前和那一任女票每次深夜去汤包馆点餐时的习惯。
那时候他想的是:餐馆老板选漂亮的女孩做服务员,不就是为了给客人养眼的嘛!所以,那应该属于消费的一部分,不看白不看。
“一笼小笼包,有没有豆浆?有的话,也来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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