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2)

gu903();林回艰难地吞了口口水:啊嗯魏啊,你冷静点,听我解释。

魏筝登时要跳起来:是真的?!你可真有钱!!!给那贱人砸钱还不如扔水里!还能听个响儿!

有道理啊!但是那样剧情又该回溯了!

林回被剧情强行回溯了这么多次,也总结出一些经验,其实并不是他说的话做的事跟原剧情有出入就会被回溯,只有改变了重要的节点,导致剧情崩溃,才会回溯。

比如把渣攻鲨了

林回砸钱给凌云霄买机会是他逆袭之路的必要条件,这个剧情不能改,他刚穿进书里时候曾经试过事后反悔,一闭眼一睁眼,又回到剧情原点。

说白了,林回就是凌云霄的工具人,那渣男虽然人品不好,脸长得却帅,参加综艺时候也知道怎么讨好观众,他本来在之前一个练习生的综艺节目中就积累了一些观众缘,又因为林回给他花钱给凌云霄买了热门综艺的名额,这家伙又红了一层。

这两千万他必须砸。

林回倒了杯水,摆出一张深情忧郁脸:魏哥,我不能失去云霄,我爱他

林回快被自己说吐了,但是他还是要演下去,他抬手抓住自己乱蓬蓬的头发,哽咽道:我相信他一定会看到我的好。

就算知道这两千万是导致他家公司最终破产的一个重要原因,林回也得这么干。

是啊,破产,剧情结束的时候,他就破产了,真开心!

林回没有疯,因为破产意味着剧情结束,渣攻当上影帝,到那时候剧情再也不能拿他怎么样了,哈哈哈哈!让破产来得更早一些吧!

少爷!你

如果不是碍着他是少爷的份上,魏筝大概会骂他脑子有病。

但是最后他只是恨铁不成钢地叹口气:姓凌的就是被你惯的,他可是你养着的,动不动耍大牌,这小白脸当得比金主还自在,您就不能硬气点。就算吵了架,随便买支手表哄哄他也罢了,何必下血本

为了剧情嘛。

凌云霄目前确实是林回包养的小白脸,他直接住在这栋别墅,两个人以前自然也发生过实质性关系。但是上了练习生那个综艺之后,凌云霄就会遇见他的真爱,直接搬出别墅。原主这次花两千万是为了挽回半个月没回家的凌云霄,没想到却把他彻底推出去了。

这挺好的,这傻逼可千万别再起跟他睡觉的念头,不然他又会忍不住鲨了他。

林回朝魏筝凄苦一笑:不说这个了,我心情不好,想出去转转。魏哥,这件事别让我爸知道。

你还知道怕

魏筝盯着林回抽抽嘴角:老板也不是不让你养戏子,可娱乐圈就剩他凌云霄一个人了吗?小鲜肉一年换几茬,他凭什么?改天我亲自给你挑几个,肯定强过姓凌的一百倍。

他说完以为林回又要反驳他,却没想到,他咂吧咂吧嘴,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看行。

啊啊?

林回笑了笑:给我多找几个。

林回说完忧郁地看向天空:可是,就算脚踩八十八条船,我最爱的还是云霄。

劈腿嘛,谁不会啊。

以前几次他总是盯着渣攻跟他死磕,从来没享受过人生,说不定就是因为没有x生活,才让他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会被回溯的。

这一次,他要当个风流人物,佛系跑剧情,能享受就享受,除非是重要剧情节点,不然打死他都不出现在渣攻面前。

真的,多见他一次都怕自己会忍不住鲨了他。

林回说完之后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美滋滋勾起唇角看吧,剧情没回溯,说明包养别的小白脸可以有!这他妈就是剧情漏洞!

林回骚气十足地撸了一把自己的头发,看向魏筝:所以,我就先走一步了。

您去哪儿

林回认真回答:猎艳。

下一个剧情点在三天后,且逍遥个三天三夜再说!

魏筝若有所思地看着林回的背影,忽然觉得,或许少爷也并没有多喜欢姓凌的

2、酒吧里的小羊羔

鱼幺/文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清明时节,又是傍晚时分,大街上没几个人,仅有的几个还都是眼熟的。

刷了这么多次新手村,林回不光对主角剧情滚瓜烂熟,就连路上的路人剧情都了如指掌,他看向其中一个路人下一秒那个穿红色毛衣的女人就会被奔驰车溅一身水。

看吧,溅了。

林回听着他们的争吵声,摇了摇头,无聊地走开。

说真的,这种场景看多了,难免产生剥离感,剧情回溯到呕吐,一点新意也没有。林回甚至怀疑如果他沿着某个方向一直走下去,会不会走到一个倒扣的玻璃缸尽头,然后发现自己只是一只被用来当作观察材料的飞虫。

呸呸呸,太可怕了!

当然,这个世界也不是完全不真实的,因为如果林回在相同的情景下做了不同选择,剧情走向就会发生改变,所以也不至于让人感到彻底绝望。

这样想着,林回便走到了一条岔路口上今天,他要走右边这条路。

以前他也见过这个岔路口,但是从来没走过,右边写着前方五百米,文森酒吧的牌子十分眼熟,林回却到现在也不知道文森酒吧到底是什么样的。

对林回来说完全陌生的地方,肯定不会是剧情发生地,他可以放心去。

根据常理推断,一般这种取名给里给气的酒吧,里面就真的有给,即便并非全部都是给,也该有超过半数是给。

还有一点,因为《璀璨星途》这本书的主角两人就是gay,所以这个世界的世界观也跟普通世界不一样,在这里,同性恋虽然不是主流性向,却也不会让人觉得过于怪异。

总而言之一句话,他要去找靓仔鬼混了。

雨越下越大,雨丝变成了雨点,打湿了林回的头发,他便急急忙忙往酒吧的方向跑去,天色暗下来,在这种青石板路面上冒雨往前跑,莫名有种进了聊斋的感觉,而他就是那赶考的书生。

怪了,怎么今天总是往诡异的地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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