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1 / 2)

黑化值清零中 浮云素 2383 字 2023-09-22

哎,听起来就是个正义人士,肯定会报答自己的恩情。

这样想着,他将史彼得瓦根带回了东区,并且用了印度来的金鸡纳霜治疗他的疟疾,好在他的求生欲够强,身体也比较强健,很快就恢复了健康。

然而,等史彼得瓦根睁眼闻到自己的恩人时

他从出生起就生活在食尸鬼街,跟未来能够靠舔人汗液分辨出有没有说谎味道的布加拉提一样,史彼得瓦根也有特殊的嗅觉。

他用闻得就能闻出人的好坏。

而安和他的味道

第206章伦敦之行

安和并不知道史彼得瓦根的特殊能力,他还是挺讲科学的。念能力跟死气之炎听起来古怪,却有自己的科学体系,但布加拉提的说谎的味道还有史彼得瓦根的恶人臭味实在是太玄学了,不是安和能理解的。

他合起大部头书对才醒来的史彼得瓦根说:我在食尸鬼街捡到你,当时你因为疟疾持续高烧,坦白说来,我并没有救你的动机,可你拉着我裤脚管时展现出的强烈求生欲让我十分动容。

史彼得瓦根愣愣的:啊,非常感谢您的恩情,先生

他挣扎道:我必须好好报答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安和打断了。

金鸡纳霜的价格并不算太昂贵,家庭医生的药箱中常备此类药品。安和亲切地表示,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人情,你的求生之路也给予了我不少启发。

闻着安和身上甜腻腻的、刺鼻的气味,史彼得瓦根将他的话解读出了别的含义。

难道说,他认为看我挣扎是一出好戏吗?这男人是我的救命恩人,可他的品性或者说是趣味,果然同他的气味一样变态

史彼得瓦根可是闻出迪奥气味并且说他比垃圾还要垃圾臭不可闻的男人,鼻子灵得不行,之前是发着高烧脑子迷糊,闻不出安和的气味,等病好后就不一样了。

怎么说呢,安和的味道绝对不臭,准确说不止臭一种味道。

掩盖在层层惑人香气之下的混沌本性

他史彼得瓦根从来没有闻到过如此复杂的气味!

不管怎么说,安和也不会是单纯的恶人,而史彼得瓦根又是重情重义的,要不然也不会在未来被乔纳森感动,跟他一起打迪奥还成了一生的挚友,他本质上挺多管闲事的。

被安和救济之后,当然要报恩。

我史彼得瓦根是食尸鬼街出生的混混没有错,却知道欠人恩情要偿还,更不要说是关系到生死的恩情。

先生你有什么要做的,交给我就行,绝对会尽我所能。

在食尸鬼街出生?听到这安和更感兴趣了,正好,我正在找一个人。

你们食尸鬼街上,有什么人擅长配置毒/药吗?悄无声息致人于死地的那种。

史彼得瓦根惊呆了,刚刚才认为安和不算坏人,就问毒/药的事情?

看这家伙的样子应该是个贵族吧,要不然也是中产阶级的体面人,竟然要毒杀其他人,这就是传说中的毒/药公爵吗

掩盖在他恶臭上的层层香味,肯定是是罂/粟的味道!

安和不知道史彼得瓦根想了什么,他将任务交给对方之后就离开了。

当然安和也不是没有留后手,在史彼得瓦根昏睡时,他在食尸鬼街附近找到了好几个可用之人,他们融入街道中,成为了安和的眼线。

如果史彼得瓦根想要做什么,安和立刻就会知道。

顺便一提,安和暂时还没有找到毒/药的源头,可迪奥的身世已经打听得差不多了,他因为长得好看在食尸鬼街里名声很大。

他过去跟安和想象得差不多,母亲是落魄的善良小姐,可惜死得早,死之前似乎教过迪奥一些礼仪,让他在乔斯达家行走自如。

他的父亲则是人渣中的人渣,该死的酒鬼,身上毫无闪光点,迪奥就是被他打骂着长大的。

还有一点安和略在意,似乎是迪奥长得太好了,他在某些群体中非常受欢迎,十九世纪的英国是还有鸡/奸罪没错,可警察不会管贫民窟的事,而且这里可是腐国,私底下这种情况还是挺多的。

迪奥因长相缘故常被人找麻烦,但他也是逞凶斗狠一把好手,多数情况下都能把人揍扁

又听说,一些打过迪奥的人悄无声息地消失在食尸鬼街中,又或者横死路边。

就算是弱小无助又可怜的子吊也是有点手段的,且下手狠且黑,唯一的问题是,他是真的野路子,做什么事都不知道遮掩,如果有苏格兰场的人介入调查,饶是再缺乏经验的警探都会第一时间锁定迪奥,谁叫他跟每位死者都有过节?

他还不会隐忍,子吊跟未来的埃及艳后有天壤之别。

这样的迪奥让安和更怜惜了。

谁不喜欢未曾打磨过的原石呢?安和很期待在迪奥的黑纸上涂抹自己的颜色。

在食尸鬼街布局后,安和去参加了同学举办的沙龙,跟那群贵族的儿子好好地拥抱了一番,期间他也说了自己有即将就读低年级的新弟弟等等。

沙龙的主题是研读狄更斯的,谁知道研读着研读着就开始疯狂聊天了。

安和听了一肚子的八卦,哪个同学与中年寡妇打得火热,谁谁谁家倒台了,苏格兰场才解决的连环杀人案,议员选举如何如何之类的主动钻进他的耳朵里。

他听得还挺认真的,安和认为,这些故事都是绝好的素材,稍作整理就能串成故事,如果他真的准备找个正经的可以挣钱的、流传度也足够广的工作,成为作家也挺不错的。

安和干过的职业够多,杀手、军警、教师、作家,前两者跟本世界格格不入,被他率先排除。

安和时刻记得自己闯出名声是为了方便乔鲁诺来的时候找到他,杀手就不能做了。

选择当作家原因也简单,军警安和龙也曾经写过连载,反响还不错,这就有了写作经验。

内容上,情情爱爱的言情是不可能的,安和是将身心奉献给教育事业的男人,都没怎么谈过恋爱,难道说写《我的学生太爱我了怎么办》吗?

当然不行。

他决定结合自己的过往,写本侦探。

感谢黑手党学院的教育,他熟知暗杀的一百种方法,至于法医检测尸体的行当,安和是不专精,可十九世纪的技术本来就不先进,他的知识绝对够用了,能写出符合当下时代的专业侦探。

哦对了,还要记得剔除日式推理的臭毛病,好好的侦探写到最后画风突变,成了玄幻。

安和自己从小受日本文学熏陶,读着还挺正常的,可到他在意大利学习就知道外国人对和风有多接受不能了。

故事结构还是要跟《远大前程》那样

至于内容,英国最有名的侦探是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最早一篇《血字的研究》1887年时在月刊上发表,也就是一两年前,反响还挺不错的。

这年代的英国文坛适宜侦探生长,若写了不红只能证明写得不够好,抱着这样的心,安和开始创作,并将自己的作品递送给知名月刊,这回来伦敦编辑约好与他见面。

约翰逊一直认为,能够写出《蜘蛛网》这种神级推理的作者一定是满腹经纶的大学教授、要不然就是经验丰富的医生。

他都在心中模拟好作者的形象了,考虑到英国的水质,发际线一定退得很后,大腹便便倒不至于,英国的老派绅士都干瘦干瘦的。

但是

约翰逊看看手稿再看看安和的脸,露出黑人问号脸。

认真的吗?你这才十来岁吧?!

gu903();怎么了,主编,我的脸有什么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