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是容易对付的雏儿,没成想还有他们的师叔师伯在……”
陈至圣皱了皱眉,因为大宗弟子他惹不起,哪怕同为筑基,多半也不够人家一只手收拾。
陈至圣过往的修炼生涯中,就曾招惹过一位新晋筑基的仙门女修。
本以为对方年纪轻轻就好欺负,没想到这种人是师门长辈的心头肉,世家大族的掌上宝,二话不说,祭出法宝,竟是十甲水准!
要不是老陈脚底抹油跑得快,没准就交代在那里了。
从此之后,他就明白,自己这般的散修再如何逆天改命,也不可能是这些天之骄子天之骄女的对手,遇到了要低调谨慎,万万不可与之正面交锋。
草莽江湖之中也不是没有强者,真正的强者,同样能够傲视那些宗门弟子,但草莽江湖出高手的比例,远远低于宗门大派,自己很不幸,比普通散修还要更弱许多。
“不过,我又不跟他们正面硬碰,怕他们作甚?”
陈至圣转念一想,又把这些念头抛到了九霄云外。
他奉行的是打不过就跑,跑不赢就跪下求饶的生存之策,偷盗之行,从来与正面战斗无关,凭的是手段。
弱不弱的,可跟偷盗没有关系,他又不打算强抢。
功夫不负有心人,耐心等待好一阵后,销金窝中的侍者来了两人送酒,房中尸仙宗人的注意都被干扰。
陈至圣以变化之法改变自己身形,竟在角落化作一只花脚蚊子,紧紧贴在其中一名侍者身后混进房间。
三名筑基修士并未察觉到异常,因为他们太信任自己的神识感知了,所谓警惕,就是利用神识探照四方,但是神识忽略过去的东西,几乎毫无所察。
他们自然也不会想到,这些侍者身后还跟贴着一个变化蚊虫的人。
陈至圣趁着侍者摆酒的机会飞至旁边桌底,躲避他人视线,再次就近观察起近在咫尺的对手。
这般的贴身躲藏非常考验功夫,因为修士精神敏锐,对杀气,敌意之类的异常气机非常敏感,但陈至圣最擅长的就是控制自己精神层面的波动,视人为草木山石。
这其实也是一种见性明心的功夫,满脑子都是搞钱,达到至纯至性的地步,自然不会想着伤人害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