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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正峰被禁了这么些日子,今晚总算是饱足一场,他仰着棱角分明的脸,额头上是大滴的汗珠,满足地在那里呼着气。此时听到阿烟这么说,粗噶一笑,却是道:

“明明该通畅了才是,怎么如今这路更难走了。”

路太窄,一路过去,真是披荆斩棘的,累得不轻,却愈发畅快。

阿烟听着这话,咬唇拿着手指头去掐他:“你说话真粗!”

太粗鄙了,哪里像个正经将军,不过——为什么她越来越喜欢了?

也是在外面时候长了,如今让她再回想下昔日锦江城里那些文雅的公子哥儿,心里反倒不喜了呢。

小白脸儿而已,身子单薄,捉鸡的力气都没有,只会吟诗作对的,有什么意思呢!

一时心里重新想起那个什么南锣郡主,这几日南锣郡主还时不时要过来,说是在家中无聊,要来她这里看看呢。她只推说孩子到底小,不方便待客,就此拒了。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不就是惦记着她家的男人么,一个女儿家的,竟没半分羞耻。

如今她和萧正峰都已经有了娃儿,夫妻感情更胜以前,萧正峰在她面前真跟个会摇尾巴的狗似,除了在炕头上威风八面有个将军的样子,其他时候不都是伏低做小,什么都听自己的。

就这样,竟然还有女人想进自家的门?

阿烟想想这事儿,也是觉得可笑。

防火防贼防强盗,如今她顾烟竟然要防个郡主,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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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阿烟自以为稳操胜券,根本不曾把个异族的南锣郡主放在眼里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

李明悦,她竟然没死。

在遭受锦江城破,齐王失踪,她这个齐王的小妾下落不明后,她竟然没死。

其实齐王派人找了她,萧正峰也特意命人找了,然而并没有找到什么踪迹。锦江城破,不知道多少人从此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区区一个李明悦,哪里就能说找到就找到呢。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李明悦自己回来了。

她回来的那一天,正是一个大好的日子,日头照得齐王府门前暖洋洋的,她拄着一个拐杖,一拐一拐地来到了齐王所住的府邸。

她衣服破烂,头发乱蓬蓬的,脸上不知道涂抹着什么,脏污不堪。

李明悦抿了抿干涩的唇,上前对那守门的小厮道:

“我是李夫人。”

只可惜,守门的小厮并不知道什么李夫人,这几个小厮都是最近新配的,原来的那一批早换了个干净。

守门小厮摇摇头道:“我们只知道双鱼夫人,可不知道什么李夫人,再说你这个样子,若是个叫花子,去其他家就是了,别来这里,我们齐王府上可不是你耍赖的地方!”

说着,人家就要赶她离开。

李明悦见此,冷笑一声:

“你知道什么,我是齐王身边的李夫人,齐王的庶长子便是我生下的,你竟然敢在这里拦住我?”

那小厮顿时无奈:“这位姑奶奶啊,夫人啊,祖宗啊,你就饶了小的吧,我实在不知道什么是齐王的庶长子,更不知道什么李夫人,你有事就干事,没事就滚蛋,行不?别为难我们小的!”

李明悦气恼交加,不过气了片刻后,她也就平静下来了,知道在这里墨迹也没用。

她必须想办法见到齐王才行。

也于是她拄着拐杖蹒跚在齐王的府邸门前,这条街道还算繁华的,有来往的车马驼子等。她怔怔地站在那里,看着阳光底下这些人脸上带着劫后余生的欢喜。

心尖儿那里便一阵刺痛,她无力地坐在了墙角那里,想着这一路来自己所受的苦痛。

其实这辈子她是幸运的,至少没像上一次那般失去了生育子嗣的能力,至少她生下了齐王的庶长子。

可是想起她曾经历的那一切,依然忍不住打了一个寒战,两眸甚至变得呆滞起来。

她脏污的手紧紧地攥住那根拐杖,攥得手指尖几乎掐进了坚硬的拐杖里,攥得浑身都发起抖来。

那是噩梦一般的经历,任何一个女人遭遇了这种事儿,怕是都要崩溃地宁愿死去。

然而她不能死,她是李明悦,是上天的宠儿,是重生一次的人。

她该活着,活着等到齐王登基的那一天,等到她宠冠后宫的那一天。

甚至她必须看着她的亲生骨肉登上那个至高的位置。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李明悦把嘴唇咬出血来,流着泪努力地告诉自己,一切总归会好的。

就在这个时候,阿烟坐着马车恰好路过这条街道。今日天好,她想着采买些食材,熬炖些羹汤给萧正峰。

这两年在边关,他也吃了不少苦头,起早贪黑地忙,甚至几夜不合眼地那么熬着,打起仗来更是拿着血肉之躯去拼搏,身上一手摸过去,都是疤,新的旧的交错着。

看着他这个样子,哪里能不心疼呢。

她总怕他以后年纪大了会落下一身伤病,便想着用些食补的法子为他慢慢调理身子,趁着年纪,赶紧调过来,别受老来罪。

也就在这个时候吧,她随意扫过街上,看到了窝缩在墙角里那个瑟瑟抖着的叫花子。

本来是一眼过去,并没在意,不过后来她意识到了什么不对。

那个女人有点眼熟,于是忙命停下了马车,她翘头看过去。

也是李明悦这人幸运,恰好李明悦这个时候抬起头来,阿烟一眼便知,这是李明悦,那个当了齐王小妾的李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