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要出宫,可急坏了一帮大臣。
秋天都要到了,这是避哪门子暑?况且整个宸朝,现在就剩这么一根血脉正统的独苗,纵是个疯的,也得保护妥当。
然而,暴君之所以被称为暴君,一意孤行简直是最基本的条件,这边朝堂上还在吵,那边陛下已经收拾好了行李,顺手还把某位跳得最高、大骂顾琮惑主的言官拖出去,亲自数着,赏了二十个板子。
杀鸡儆猴,再加上有席瑾瑜暗中推波助澜,小皇帝出游的事,便这么定了下来。
说是出游,其实宫里人都心知肚明,放在民间,这该叫晚了太久的回门才对:
若非顾内侍是避暑行宫出身,自小在那长大,他们平日连御花园都懒得逛的陛下,又哪来的兴致,劳师动众,去一个十几年未被皇室踏足的地方。
况且那行宫在地图上虽离京城不远,但换算做脚程,快马加鞭,也要赶两天两夜的路,更称不上热闹,所以顾琮刚进宫时,才会被说成“乡下来的”。
今时不同往日,皇帝点名要去的地方,再偏僻,亦能变成香饽饽,除了负责采买的太监,宫人们大都没见过外面的世界,一个个挤破了脑袋,皆想争取随行的机会,苦点累点没关系,只要能出去、再离陛下远些就行。
——没办法,尽管顾内侍进宫以后,陛下发疯杀人的频率大大降低,可伴君如伴虎,能躲远些还是躲远些,前程哪有命重要,没看人家李总管都没说什么,安安分分,将陛下身边最亲近的位置拱手相让。
变相被夺了权的李德忠确实没有想象中那样不甘恼火。
历经两朝,他对这局中的变化最是敏感,自从被席冶敲打过,他就一直暗中观察,亲眼瞧着对方废了安王插在宫里的钉子、救了江州大旱、借着宁威笼络了一波军中好感,不仅在民间挽回了些声望,连身体都有了好转。
前任户部尚书真的是因为太吵才被扎穿了喉咙吗?李德忠觉得未必。
他们这位陛下,似乎很懂得该如何、适时利用自己的“疯症”,无论是警告自己,还是除掉棘手的蛀虫。
所以,纵然未得到重用,李德忠亦没打算转投安王的阵营,输了要掉脑袋的仗,若非稳赢,他绝不轻易下注。
避暑行宫,身为太监总管,他自是要去的,却未成想,除了随行宫女内侍,陛下还带了位意想不到的人物。
裴一。
李德忠眼皮一跳,恨不得当场突发疾病,直接晕死避开此行才好。
但已经晚了。
帝王的仪驾已经出了宫。
能和席冶同乘的,当然只有顾琮,裴一斜靠在后边的马车里,膝盖钻心地疼,周围一个伺候的人都没有,往日总跟在他身边的夏荷,也称病告假,宁愿留在静雪轩禁足。
暴君的心多硬,裴一是知道的,莫说是一天、两天,便是他跪死在暴君眼前,对方也未必愿意挪挪脚,说不得还要从自己身上踏过。
顾琮却不同。
此人一瞧便是副未经过世事磋磨的天真模样,只要他装得惨些,哪怕明面上与自己是竞争关系,对方仍可能去求情。
事实证明,他想得没错,时隔大半年,他终于再次出了宫。
虽不清楚暴君为何还留着自己的命,但左右已经暴露,更被怀疑也无所谓,他要见主子,必须要。
亲眼目睹主角受一系列神色变换的1101:这波啊,这波你在最底层。
谁叫“顾琮求情”这个桥段,根本就是它家宿主安排的。
否则,以某人的醋坛子属性,天塌下来,也不可能自个儿主动把情敌往席冶的眼前放。
饶是如此,它此刻也能嗅到空气中的隐隐酸味:“陛下既已确定裴一心怀叵测,奉安王之令投毒,为何不直接将他拖到城西菜市口斩了,以儆效尤。”
席冶:……好问题,因为他想看主角互殴?
但对没开原著视角的顾琮,却需要换个说法:“人打狗有什么乐子,狗咬狗才够趣儿,不是吗?”
甚少能从顾琮口中听到要杀谁的话,他伸手,像初见时那样,轻轻勾了勾对方的下巴:“这便醋了?”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又并未嗓音温软适合撒娇的女子,再得宠,冷冰冰的阶级摆在那里,换做旁人,怕是也不敢认。
偏顾琮半点没怵:“是。”
为表严肃,他本是绷着张俊脸,可小皇帝的手实在太软,稍稍挠了两下,便叫他破了功,勾起了唇。
御用的车驾宽敞结实,走的又是官道,平稳极了,再怎么等,也等不到小皇帝不小心跌进自己怀里的话本桥段。
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双臂一伸,箍住少年细瘦的腰,顾琮稍稍用了些力,轻易把人抱到自己腿上来。
天旋地转。
前一秒还在逗人的席冶,眨眼成了被对方搂在怀里逗的猫猫。
他其实是很喜欢这个动作的,充满安全感的亲昵,顾琮的腿很结实,又不像木椅子那般硬,温热且有弹性,平日读话本擦头发时,他也总枕在对方膝上。
但那都是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