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2 / 2)

此时的项央面露笑容,如纯真少年,但带给胡强的感觉却比恶魔还要恐怖,这真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吗?还有当日在山寨的谦卑,难道都是假的吗?

胡强好后悔,后悔当初在黑山上时没有一刀砍了这个小杂碎,导致现在自己遍体鳞伤,甚至小拇指被砍掉,成了残废。

项央此时脸上也冒出一层细密的汗珠,看了眼胡强似乎从一开始的剧痛反应过来,微微移开手里的被褥,让胡强粗重的喘息几声。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那个人是谁,我也只是听人办事。我什么都说。”

胡强忍着痛楚,像抖筛子一样把所有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出来,一丝一毫不敢隐瞒,一边说着,不时看向面沉如水的项央,生怕自己说的不够多,再剁下自己的一根手指。

放狠话的人胡强见多了,平日吹嘘自己多么多么厉害,心肠多么多么狠辣,结果只是样子货,根本就是软蛋。

不过项央显然不是这种人,他是先做后说,做了,是行动,言语在行动之后,更多了许多的说服力,胡强可不想自己最后被人削成人棍,那种事情真是比死了还可怕。

项央听着胡强的话,眼里的惊讶越来越多,心里的疑云也是一片接一片。

原来胡强看似厉害风光,乃是黑风山寨的三当家,但实质上不过是一个庞大组织的底层人员,相当于渣渣一样的存在。

胡强属于底层人员,平常为这个势力办事,都是有专人联系他们,这个人相当于他们的上线,只不过胡强见这人时,他都是蒙面,根本不知道具体身份。

而完成任务,这个上线都会给胡强提供一份药剂,用这份药剂泡澡,能练出一身刚猛的力气,胡强根本就不是什么天生神力,和项央一样,他也是后天成就的巨力。

不过这么多年,胡强虽然没有见过这个人的脸孔,但从此人的身型口音,还有对安远县的了解,心里也有了几个怀疑的人选。

其一就是安远县城的捕头王英,其二是安远县李县令的府中管家方伯,其三是猛虎武馆钱老英雄的独子钱孚,在县衙挂了一个教头身份,也算是半个衙门人。

“就是那个人让我杀得项大牛,我知道的都说了,杨乡,杨小兄弟,你就饶了我吧。”

胡强脸色煞白,嘴唇干裂,双目有些哀求,此时他浑身至少流出三小袋子血(等同于六百毫升,常人一次献血不超过四百毫升,笔者第一次献血的时候也是怕怕的。),要不是体质惊人,已经昏死过去,即便如此也是摇摇欲坠。

“嗯?胡强,亏你还闯荡了这么多年,居然这么天真,放了你不可能,你该求我给你一个痛快。

另外,你也不该叫我杨乡,我姓项名央,你杀的项大牛是我父亲,父仇不共戴天,你去吧,用不了多久,我会送幕后之人去地下见你。”

话音落下,项央手起刀落,本想直接把胡强的脑袋砍下来,结果柴刀锋利程度不够,卡在一半,又接着剁了两下才砍下来。

临死前,胡强心里露出一丝恍然,杨乡杨乡,反过来不就是项央吗?而且从他问的问题来看,就该猜出来,为父报仇,天经地义,他死的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