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1 / 2)

她想起陆守俨,他好像天然有那种淡定从容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气势。

他明明比侄子大不了多少,但他就是有长辈的权威感,就是让人服膺,而这些甚至不是陆家家规的强行辈分压制,这甚至和他参军历练无关,他小时候就是众望所归的孩子王。

她想象着自己站在他身边的样子,他过于稳重成熟,而她显然比同年纪的更显小,这使得两个人年龄差比实际看起来更大。

他喜欢小的还是同龄的?不知道,不过至少看起来他对自己足够好。

他就是护着,护着,疼爱,再疼爱,

他这么说了,她自然也这么信。

初挽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轻叹,其实她觉得重活一世,她不该对着镜子想象自己和某个男人配不配的问题,为什么要在意这些?

这个世上有许多美好的事情等着她去欣赏,而她对自己足够自信,并不需要凭着外貌去拴住一个男人的心。

可她又觉得,这么好的男人,她确实应该多付出一些,这个世上哪有不需要付出的美好,就算买一只猫回来,除了喂食,还得每每记得捋捋撸撸。

既然在乎,那就要多用些心思。

于是她到底换上了皮鞋,这样和大衣更搭。

这皮鞋她穿上不太舒服,但也只能认了——这是她为了美付出的一点代价。

也许她太过磨蹭了,等她终于走出房门的时候,陆守俨已经站在不远处石榴树旁了。

他难得穿了西装,身姿笔挺,妥帖得体,真个人看上去很不一样。

好像越发沉稳了,是不动声色的内敛和大气。

她推门出来,便见他的视线射过来,在她脸上略做停留,才道:“可以出发了吗?”

她点头,之后道:“不是说十点出发吗?我晚了吗?”

她看了下时间。

陆守俨:“没晚,走吧。”

等走出大门的时候,她对他道:“下次,你要是打算提前出发,给我说一声。”

陆守俨:“我就算等等你,也没什么。”

初挽:“那不是有点浪费时间嘛……”

其实她多少懊恼自己没事对着镜子看了半天这件事本身。

陆守俨却道:“我喜欢。”

初挽意外,看他一眼。

他估计新刮了胡子,脸部线条越发明晰,包裹了硬朗挺拔身形的西装让他整个人呈现出内敛到极致的魅力。

他才二十七岁,就已经足够成熟,散发着果子的芬芳,让她浮想联翩。

她轻叹了声:“今天你这么穿还挺好看的。”

陆守俨侧首,微垂眸看她:“嗯?那你不喜欢吗?”

初挽:“倒是挺喜欢的,那你觉得我呢,今天是不是比昨天好看?”

陆守俨眸中便带了笑,她总是能这么直白,直白到有些孩子气。

只是当这种孩子气和男女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总让人觉得,她就是不太走心。

哪怕她在他耳边轻轻吹口气,说着男人女人之间那些挑逗的话,他依然觉得她就像是一个小孩玩泥巴。

于是他略沉吟了下,道:“还可以。”

初挽不太满意,问:“那你说,你如果走在大街上,看到我,会不会回头特意看一眼?”

陆守俨:“走在大街上,我看到你,不可能只看你一眼,我当然会叫住你。”

初挽:“我是假设,你不认识我的话,那你看到我,会回头看我吗?”

陆守俨:“为什么要这种假设?你那么小我就认识你了。”

初挽坚持:“我就是假设,假设我是陌生人,你不认识我,你看到我,会回头吗?”

陆守俨想了想:“不会。”

初挽无奈地看他。

说话非要这么直接吗?

陆守俨:“我走在大街上,不会没事随便看别人,特别是女人。”

初挽试探着说:“遇到好看的呢?”

陆守俨看她一眼,很不苟同地道:“挽挽,我以前和你说过,皮相是最不要紧的。走在大街上,如果一个男人东张西望到处看女人,那这个人心术不正,万万不可交。”

初挽默了好一会,才道:“有道理。”

陆守俨温声道:“挽挽,很多事,我觉得没必要,比如皮鞋,不喜欢不要穿,你穿运动鞋吧,更舒服,那样就挺好看的。”

他补充说:“你看,那天我特意给你买运动鞋,就是觉得这样你穿着更自在。”

初挽:“好吧……”

陆守俨带着她走出胡同,看她不吭声,略沉吟了下,终于道:“虽然皮相并不重要,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