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得兴致勃勃的,这对他来说是一段很难得很值得高兴的日子,哪怕有死亡的阴影跟随。
过了一段路,路上已经没有了人的踪迹。他们脚下有一条黄土路,可能是人类用脚硬生生踩出来的,可是路的两边依旧荒凉,杂草丛生,足有半人高,还有些稀稀拉拉的灌木丛和不多的乔木。
“您看,这里就是狩猎场。不过这个时候天气渐冷,现在那些猛兽都饿着等食物过来,很凶,寻常我们不会单独出来,哪怕五六个人一起,出来直接被拖进草丛里。那边还有一条圣山支流汇聚成的小湖泊,那里的猛兽最多,靠着湖泊吃饭。
“这附近每年都有误入的人死在里面。狩猎的时候人也要死一批,大家都习惯了,不少人都曾经兽口逃生,没被野兽咬死,回来却死于诅咒。”
哈里想起前日王子昏迷后大家的状态,队长虽然还遵循王子的命令继续训练士兵,并且让所有人都必须正常工作,不要让人看出不妥,但恐慌的情绪依旧在蔓延。
作为经常直面野兽的侍卫,他们很清楚这样的伤极有可能带来死亡,沙姆王子凶多吉少。
哈里一直觉得自己是绝不会畏惧死亡的,但那个时候,也忍不住害怕起来。所有人都在尽自己所能去挽救王子的性命和自己的性命,他们想到制作香膏,向保护泰锡人的身体和灵魂的神灵祈求。
他们在死亡的时候才想到向神灵祈祷,仁慈的神灵却已经派遣了真正的有神奇药物的祭司过来,救了他们所有人。
“谢谢您,祭司大人,您救了王子。”也救了我。
第16章
“不过,在这条路上,最危险的不是野兽,而是盗匪。”哈里整理了一下情绪,继续给云泽讲解这一条看着荒凉的小路,“那些强人埋伏在草丛里,他们手里有青铜或者石制的武器,还会用弓箭射穿你的心脏。
“这两年多了很多盗匪,他们愚弄了平民,让他们拿起武器去反抗自己的统治者和神灵。事实上这不是谁的过错,因为天气使我们的粮食变少。这个时候难道不是应该更加努力地工作和祈祷吗?他们越是愤怒,神灵越是气恼,情况越是糟糕。”
哈里小哥说得无意,听的人却得到了许多信息。
云泽思索着是什么样的天气原因导致食物减产,这应该不是小范围的,而是一大片地方都受到影响。是干燥和雨水减少,还是过多的雨水造成水涝?
这是否意味着泰锡国最需要的是食物?
这会是自己进入泰锡的一个机会吗?
哈里看云泽若有所思,以为他是听到有盗匪而忧虑,安慰道:“现在我们人多,晚上再点几个篝火,那些盗匪不敢靠近。对了,祭司大人喜欢吃什么?附近可以抓到兔子、野山羊、野鹿,还有野蒜、野葱、蘑菇、野菜,如果能找到几棵柠檬树,能摘不少柠檬,撒在肉上吃。”
“我最喜欢烤兔腿,因为兔子跑得快,它的腿强劲有力,吃了兔子腿,人可以跑得更快,就像是兔子一样快。”说到吃的,不但哈里越说越渴,别的守卫的口水也快滴下来。
“说起这些动物,还是野山羊好吃,羊肝最好吃,天然有股咸味,又鲜,咬在嘴里又细腻又有滋味。”一个守卫忍不住插嘴。
“胡说,”另一个守卫不满了,“野鹿最好吃,鹿肉撒上盐烤熟,切成薄片,配上烤洋葱和白面包,这世界上不会有东西比它更好吃的了。”
“要我说,最好吃的还是野牛肉,片成薄片,撒上盐烤得两边焦黄,中间的肉还是粉红的,外面酥里面细嫩。再刷上鹰嘴豆和柠檬、薄荷做的酱,撒上小茴香,和野菜一起夹在面包里吃。再配上小羊羔最嫩的肉做的羊汤,羊汤里加了野葱,再来两只烤得金黄酥脆的鸟雀和一杯满满的葡萄酒。”
说话的这位一脸的陶醉:“这还是有一次和王子殿下一起去狩猎的时候,宫廷的厨师做的。当时还有一位公主,厨师就用羊奶搅拌出奶油,涂在撒满了蜂蜜的面包上,再在奶油上放几颗葡萄干,配拧出的石榴汁和新鲜的无花果,果然味道极其鲜美。”
其他几个也被说得心生向往,虽然没有吃过,光是听着就已经觉得好吃得不得了,若是真正吃到嘴里,该是何等美妙啊。不愧是王子殿下,连吃的东西都是如此与众不同,如此得讲究。不愧是宫廷的厨师,即便是在野外也能做出符合王子公主身份的食物。
只有大吃货国见过‘大世面’的云泽无动于衷。这些日子他也吃过一些本地的美食,除却一开始重获味觉的激动和新鲜感,现在只有‘过尽千帆’之后的淡定。
这个时代的饮食再如何精细也不能超脱这个时代本身的限制,调味料只有盐、蒜、洋葱和部分香料,蔬菜还停留在野菜和野草这个阶段,大部分的可食用肉类和植物都没有人为选种优化过,他实在没有什么可羡慕的。
作为一个南方人,他现在特别怀念白米饭。
云泽不会做菜,但他会吃,还看过不少美食视频。他外婆就喜欢什么乡土、致富经、美食行天下等等电视节目,云泽跟着看了不好,脑子里储存了大量美食相关知识,虽然不能上手,指点江山还行。
等有了居住地,再拿着投名状确定了自己的地位,他就把商品册里的种子幼苗礼包拿出来,能种的都种上,再把食谱拿来琢磨琢磨,好好丰富一下餐桌。
投名状……泰锡的粮食危机搞不好就是自己的机会。
美尼斯一直注意着这边,这时他骑着马过来,挨到云泽另一边,把那些本来围着云泽说笑的侍卫挤到后面的位置。
云泽见他来了,微笑着点点头。
那件本来属于美尼斯的斗篷将云泽严严实实包裹起来,只露出一双尤带笑意的眼。只这一双眼就叫沙姆念念不忘了,昨儿晚上还问了半天,逼得美尼斯不得不说出自己的怀疑,沙姆才停住了他那堪称不尊重的想法。
虽然王族的成员都有资格自称‘神子神女’,但真正自神国来的神子还是不同。他们都有着人类所想象不到的超凡能力,他们或许带来幸福,或许带来灾难。神灵若是不悦的时候,也是会赐予可怜人们灾祸、死亡和痛苦的。
云泽若是被确定是神子,别说沙姆,就算泰锡的王也得尊重他。神子即便没有实质权利,在泰锡也享受超凡待遇,一呼百应。
所以神子身份的确认,必须要九个大神官出面背书。
虽然美尼斯心里已经认定了云泽神子的身份,以他这样虔诚的神职人员和野心勃勃政治家的身份,他应该立刻端正自己的态度,用各种方法去获取对方的信任和依靠,然后从他身上获取利益。
美尼斯知道如何让一个人放下心防。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美尼斯并不是那么甘心,把两人定义成神子和祭司这样的身份。
或许因为云泽一直只表现出了仁慈善良的一面而非强大莫测的一面,让他无法生出防备心,甚至忍不住冒出些奇怪的想法,觉得他们可以更亲密一些,就像是兄弟那样。
在利益之外,他们可否能有些真正的情谊?
美尼斯隐隐期待着,虽然他不清楚自己在期待什么。
担心云泽觉得无聊,美尼斯和云泽说着这一片平原上的故事。
从每年秋后的王族狩猎,到日常流窜躲藏的盗贼。从平原上的春夏秋冬,到日升月落云彩满天。
他讲述的东西自然比侍卫讲述的更加有趣又丰富,并且随时随地扩展到其他有趣的衍生方向去。
就像是同一本书,一个普通人和一个大学教授在讲,普通人只会讲书上的内容,而大学的教授用更多的课外衍生去不断丰富和具体课本内容。
平凡的故事在他的讲述里妙趣横生,充满了故事性。
云泽的眼睛有些发亮,人类本能地亲近更强大的人,无论这个强大是力量还是学识。而且从知识量来说,云泽在这个时代也属于顶尖的级别,自然还是和同样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更有话说一些。
美尼斯讲了很多,从上午一直讲到下午吃第二餐的时候。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每次云泽的一句回应,‘好’、‘嗯’都会让美尼斯忍不住想要再讲下去。
如果云泽再喊一声他的名字‘美尼斯’,美尼斯虽还能维护着自己冷静沉着的表情,事实上简直要把时间都忘记了。
他像是抖动着鬃毛在心仪对象前走来走去的雄狮,秀着自己美丽的外表和强健的肌肉。
人类作为高等动物的本能让一向理智冷静的人变得有点点情绪化。
但是这个时代的人在追求友情和兄弟姐妹情的时候,其实表现和求偶也差不了多少,所以无论是美尼斯自己还是身边其他人,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或许有一两人看出了不对,但他们以为这只是美尼斯想要弄清云泽来历和神秘药物的策略。
队伍一直走到小溪边才停下准备用餐,事实上这会儿早已经过了饭点。不过这不影响众人用石头垒灶,用燧石相击取火,然后去狩猎、采摘野菜。
火终于烧起来的时候,狩猎队也陆陆续续回来了。第一支几十个人的队伍围猎了两只野山羊一只小鹿,还打到了两个野兔。而采集队伍也收了一大捆的野菜,据说野山羊特别爱吃,所以别名羊草,另外还有一些野大葱和白色菌菇。
最神奇的是猎物里居然还有一只小小的野驴,有个人说先养起来,以后做个脚力。原来这会儿已经驯化了野驴作为家畜了。
然后云泽思维一发散,想到了阿凡提、阿胶和石磨。
阿凡提的故事很有趣,阿胶补血,石磨可以大大节省劳动力。
云泽暗暗记下这些关键词,保不定什么时候就用上了。无论未来如何,多做些准备总是没错的。
其他狩猎队和采集队陆陆续续回来,带回来更多的猎物和野菜。
“割了皮,骨头熬汤,肉分了吧。”守卫的领头人大手一挥,吩咐众人。
于是除了守车的那几个,烧水的烧水,扒皮的扒皮。好的皮料要刮掉上面的脂肪浸泡在某种液体里,骨头用青铜刀剔出来丢尽烧汤的瓦罐里。
很快生肉就堆满了草地,献血浸润泥土,却没有一个人觉得这场景血腥,他们甚至唱起了歌跳起了舞。
这种原始又蛮荒的场景激起了人类体内的兽性。
这是一个刚刚从原始社会过渡来的时代,法律和道德刚刚萌芽的时代,人类脱下兽皮穿上衣服都没有多久……云泽再一次加深了这种认识,必须小心,再小心。
云泽还看到有人喝生血生吃羊心,他以前听说一些莽荒原始的部落认为生吃动物血和内脏可以增长力气,这里大概也是差不多意思。看他们那么狂热,再一瞧那血盆大口和开心的笑容,云泽散了劝他们少吃生食的心。
云泽、美尼斯和沙姆王子坐到一处,其他人三三两两地把他们包围在中间,呈现出保护的架势。大病初愈的沙姆王子不甘寂寞去捕猎了,野山羊就是他猎来的,如今正用木头架着烤一块羊肋排。
他用小刀在羊排上划了几刀,撒上一点盐。另外美味的羊肝也是他的专享。
云泽自己也得了一片肉质尚可的羊肉,又有取水的守卫抓到了三条婴儿手臂长的河鱼,别人不要,全便宜了云泽。
美尼斯有些奇怪:“鱼肉腥味重又多刺,味道并不好吃。就算是贫民家中也不大吃,你要这些做什么?”
云泽说:“吃。”
烤羊排的沙姆王子吃了一惊:“你会说话?”
“一点点,”云泽用大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一个一点点,“美尼斯,教。”
他又竖起大拇指,大拇指弯了弯,眼睛也弯了弯:“谢谢,真好。”
“嗯。”美尼斯忍不住在沙姆王子古怪的视线里略略抬高了下巴,“因为您聪明,一学就会。”
沙姆王子第一次知道自己的表兄弟、战友和未来大神官的美尼斯是这样‘善良友爱’的人。虽然外界人人都夸赞美尼斯是个仁慈的祭司,但是谁不知道呢?他和他们没有任何本质的不同,否则他们不会合作。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最大的那个陶罐里水已经烧开了,里面放入清洗干净的羊骨和鹿骨,还放了满满的羊草和一点点盐,待会儿这就是汤了。
这里人做饭不讲究,汤上的血沫随着沸腾的汤汁起起伏伏,靠近就能嗅到一股浓重的膻味儿,这半生不熟的时候就有人用木头勺子勺起骨头啃起来。烤肉和烤内脏也是一样,半生不熟的时候就有人开始吃了,还能看到肉里头的血水。
云泽丝毫不怀疑这边的人肯定多数都有寄生虫病,就这种吃法:喝生水,吃生肉,不得才奇怪。
美尼斯在他和云泽之间放了一个方盒子,里面有细细的盐、认不出原料的香料、切片的蘑菇和大葱、剥开的洋葱片:“这种香料可以去腥。”
看着那相当齐全的烧烤用调味料,云泽倒是想起了自己也有烧烤调味料。反正这两人也默认他的来历神秘,云泽不想委屈自己的味蕾了。他都十几年‘味同嚼蜡’了,该吃点好吃的了。
“谢谢,我,有,一点点。”
于是他就假借自己的小挎包,把一组的调味料组合拿出来。那是三排的木架子,上面是液体,是写了字的白瓷瓶,中间一排带小孔的香料罐,和矮胖胖的柿子罐,附带勺子。
最后一层是小抽屉,里面是生姜、大蒜、洋葱之类的香料。
这一组调味料比小挎包都大了两倍,美尼斯还好,他看到永远喝不完的水壶就不太想深究这些事了,沙姆王子却只是听说,亲眼见到是第一次,差点没把手里的羊排摔在火堆里。
“神物?”沙姆王子看着那个普通挎包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第17章
云泽一听,微微一笑,也不去解释。
他拿出一把削铁如泥的小刀,把木棍削成细木棍,然后把抽屉里的洋葱拿出来,把羊肉切开,抹上盐和酱,撒一点胡椒粉,然后一片洋葱一片野生大葱一片羊肉这样地串起来,串了整整二十多支羊肉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