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妹妹?”
“--安吉拉,论坛里排名第一的灵媒,是我亲妹妹。你一定知道她。”艾丽说。
即使唐恬事先有些准备,也没想这个请求太过冲击,“安吉拉?三次灵王争霸赛冠军,积分遥遥领先无人能匹敌,已经消失三年的那个安吉拉?”
她忽然意识到什么,“你找我帮忙……你是已经确定,她可能不在人世?”
否则应该去报警或者找私家侦探,而不是找一个灵媒。
艾丽痛苦地闭眼,“我找了她好几年,想尽了办法。她可能真的已经不在人世了。”
唐恬神情变得严肃,“你应该报警。”
“没用的,”艾丽摇头,眼底浮现深深的悲戚和嘲讽,“你已经见识过了雇主都是些什么人。我现在连我妹妹在哪里都不知道,也没有任何证据。过去这么些年了,我对她还活着不抱什么希望……只是到底不甘,想为她讨个公道。”
唐恬不笨,甚至还有些敏锐的直觉,联系这一切明白了,她妹妹多半是接了某个任务,很有可能因为戳破了雇主的阴谋而被灭口。
唐恬想了想,“你妹妹,像我一样,是真的能见鬼的灵媒?”
艾丽说,“不是,所以我说你很少见,找你这样的人耗费了我很大的功夫--我妹妹跟我差不多,但更厉害。”她凑近唐恬耳边,红唇翕动,“读心术。”
幽香浮动在鼻翼,唐恬恍惚了一瞬,尔后猛地抬眼,正撞上艾丽低垂的视线,“这可就太厉害了。”
这样也能解释为何安吉拉总是能说出其他灵媒没法知道的信息,三次夺得冠军头衔。
可也太危险了。
看出唐恬眼里的意思,艾丽吐了口气,坐回高脚凳上,翘着脚,慢慢摇晃着杯子,都到了这地步了,索性和盘托出,“我妹妹跟我同母异父,我大她五六岁。我母亲家祖上有些俄罗斯那边的血统,隔几代会出点有异能的孩子。”
“我跟我妹妹就是。她从小觉醒了读心术,我那时候还只是个普通孩子。她小,也不会克制,我在她面前就是一张白纸,我心里想的什么她都能轻而易举的知道”
“所以你知道吗,我看着她,我觉得害怕……任何人知道她的技能,都会害怕。包括我们的母亲。”
“我母亲是带着我二婚嫁给继父,然后生下她的。家里条件不怎么样,继父想用妹妹的能力赚钱,母亲三翻四次阻止,最后两个人离婚了。继父抢走了妹妹,从此我就没了她的音讯。”
“过了一些年,我母亲病逝,我意外觉醒了能力。”艾丽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只要触碰到别人的皮肤,就能够知道她那一刻的想法。”
“这不是什么好事,”艾丽勾唇,轻嘲一笑,“我读了高中就出来打工养家了,什么样的人都见过,那些看上去一表人才的人,一接触,满脑子龌龊肮脏的想法,太恶心了。”
“我不想动用这个能力,又过了几年,在街边无意间发现一个浑身臭气的酒鬼,就是我当年的继父。”
“我问他妹妹去哪儿了,他嘴里说着胡话,我好不容易才弄明白。原来一个什么组织,把妹妹招徕了。妹妹靠着异能赚了很多钱,继父有钱了,吃喝嫖赌样样俱全,妹妹给他的钱都拿去赌了。”
“有一天,妹妹忽然失踪。他还觉得妹妹是拿着钱跟人跑了,不管他了,一直在唾骂。”
“可我知道,妹妹重感情,我那时候稍微有点疏离她,她都难受的直哭。我跟我妈离开那天,她哭着在大雨里追了很久……她不会不管她唯一的亲人的。”
“我想了些办法,才得以进入到了这个论坛。我在里面摸索了好几年了,也参加过几次比赛。发现只有灵王这一级别的人,才有机会接触到这个组织真正的幕后之人。我能力不够。”杯底摁在吧台上放出沉闷的声响,美颜的女人神情是几乎疯狂的孤注一掷,深深望进唐恬眼底,“不惜一切代价,我会帮你夺得冠军。然后请你帮我找到我妹妹。”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红唇翕动一字字的,吐露这令人锥心之语。
作者有话要说:灵王争霸赛参考了俄罗斯综艺节目《通灵之战》,在这里只是一个引线,所以没有对比赛进行过多讲述。非原创,特此说明。
《通灵之战》是我很喜欢的节目,不管有没有剧本,通过灵媒,那些逝者的家属都得到了心灵的慰藉。我每每看的热泪盈眶。强烈安利给你们。
以及看了那个节目,才发现那边的人过的全是小说里都写不出来的凄惨,治安啊社会环境太糟糕了。
第46章双生2
“所以说,我为什么要提议吃夜宵。”
下了的士,把醉的人事不知的艾丽一路扶到酒店房间、丢到她自己的床上,唐恬松了口气。
在酒吧里艾丽吐露了压抑已久的心事,得到唐恬尽力而为的回应后,痛痛快快地喝起酒来。
“来一杯!”
“再来一杯、不,给我十杯!”
唐恬就在旁边目瞪口呆看她喝一杯接着一杯,活像几百年没喝过的酒鬼一样。
喝爽了她倒好,放放心心地往她身上一靠,双手一撒,直接醉过去了。
唐恬:“……”
感情还要她请客是吧。
付了酒钱,还有几个男的过来搭讪说要送她回去,都被她冷冰冰的眼神杀给逼退了。好不容易把人弄回来,已经是凌晨四点过。
今晚上又是跟鬼打群架、又是通灵到过去,还在酒吧闹了半宿,她竟然也不觉得疲惫,精神亢奋的很,很想把陈煦叫出来两人好好聊聊。
瞟了眼浑身酒气躺的四仰八叉的醉鬼,算了,隔床有耳,两人一个房间,要是艾丽真见到陈煦,后续也挺麻烦。
忍着自己满心的困惑,唐恬匆匆洗漱完,躺到自己的床铺里。
凌晨四点,天还未亮,黎明之前最黑暗的时候。
四下一片寂静,唐恬脑子里东想西想迟迟无法入睡,忽然觉得被子有点不对。
没开空调啊,怎么被窝里冰凉凉的。
她掀起被单,疑惑地朝里面看--
正对上一双死气沉沉的眼珠,和一张泛青的面无表情的死人脸。
……
妈呀!
就算见鬼次数多了,这么近在咫尺突如其来的鬼脸,吓的她脑袋都空白了一瞬,差点惊叫出来。
一只带着湿润水汽的大掌准确无误地堵上她的嘴,把尖叫闷回喉咙。
唐恬:“……”
她瞪着眼,胸口用力起伏了下,后槽牙磨了磨。好吧她是想和陈煦私下聊一聊,但不用这么悄悄的!
“……哥,你又想搞什么。”唐恬索性钻进被子里,两人窝在狭小封闭的空间,她用气音说话,声音只有近在咫尺的对方能听见。
两人侧着身,离的很近。唐恬能闻到它身上的氤氲水汽,被窝里由于它的存在温度冷的像冰窖,唐恬却舍不得出去,蜷缩着紧紧抱住自己的膝盖,眼睛一眨不眨看着他。
“抱歉,居然忘了你。”唐恬心下也是歉疚不已,“我那时候因为车祸,醒来这些记忆都有些模糊,我还以为是梦。时间久了也就忘了。”
“你……”她抬起眼,带着点小心和自己也未察觉的期待,眼睛亮晶晶的,“第一眼见到我的时候,你就认出我了吗?”
她以为对方是想救她的命,才愿意被手机绑定。
但其实如果是她认识的那个陈煦的话,活着的时候手机百般利诱都没能让他屈服,更何况是陌生人。
只可能是他认出她了,才愿意受制于她。
侧着身跟她面对面,男人的面孔显得越发英挺,黑沉沉的眼深不见底,他抬起手,僵硬而缓慢地落到她的头顶。
隔着生死的距离,他终于能够真实地触碰到她。
头上传来的触感让唐恬一怔,其实不沉,好像生怕压到她,只是很轻的虚虚的搁着,他手掌很冷散发着幽幽寒气,像是一块坚硬的冰,没有半点活人的温度。
唐恬望着他,四目相对,忽然觉得眼睛酸涩,心中的情绪一股脑儿汹涌而出,“你明明答应过我无论如何不会回国的,为什么还是回来了?”
陈煦是个信守承诺的人,她想不明白还有什么事会让他回国。
陈煦没有说话,唐恬一下醒悟,“是手机对不对?是它搞的鬼!”
正在听壁角的手机:……
装死,它是小能手。
黑手机被她习惯性地搁在枕头边,唐恬气急败坏想钻出被窝去拿,陈煦轻轻按住她肩膀阻止,并探身向前。
那个姿势让唐恬一下僵硬,眼睁睁看着他苍白俊朗的脸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他的眼宛如一泓寂静的古井,黑漆漆的透不进一丝幽光,有着吸引人情不自禁陷进去的力量。
唐恬快石化了,下意识地屏住呼吸,脸上的热度在悄然攀升,然后就看到男人低头,两人额头抵
着额头,十分亲昵又温馨的姿势。
唐恬:……
额上传来的冰冷让她脸上滚烫的温度一下降温,顺便让脑子也冷静了下来。
这是要做什么?
眼前忽然一黑。
紧接着,她的视野一片明亮,入目所及都是高鼻深目、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耳朵里都是叽叽咕咕听不懂的鸟语。
通灵……又来了!
这一次,毫无疑问是陈煦的回忆。
唐恬仿佛在他的身体里当一个无法出声的看客,亲眼见证了他的人生。
他去了大洋彼岸,在那边读书、工作,在这里没有人知道那个箴言,因为信仰的不同,他也极少见到鬼魂。
像是每一个普通人一样,日子过的平顺又安稳。
那种同龄人少见的沉稳淡泊的气度和良好的教养,使得他在国外很受欢迎,朋友很多,追他的人也不少。
不过就算如此他也一直没有交女朋友,在学校的时候忙于学业,毕业之后跟志同道合的朋友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事业做的风生水起,忙起来也没有心思。
还被朋友笑话,“清心寡欲的跟个和尚似的。”
对此他只是笑笑,只说没有时间,也没有遇到心动的女生。
他很少想到过去的事,十年一晃而过,唐恬都觉得对方肯定都忘记她了。
直到有一天,他接到陈老板打来的电话,说是要他回国回公司帮忙。
他直接拒绝了。
在这里他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人生,再加上曾经的诺言,是真的不打算回去。
而那天晚上,沉寂已久的手机忽然来了消息。
【真的不回去吗?你不想再见见她吗。】
【你已经忘记她了吗。】
“糖糖?”国内唯一他能惦念的人,就只有她。然而手机的话令他眉心深深蹙起,“糖糖还没有投胎?”
当年对方信誓旦旦只要他出国不回来,她就一定会往生。他屡次追问,对方嘴巴紧的跟老蚌似的,问不出有用的信息。
这话又勾起了他压在心底的回忆。那一段日子,是他曾经十六年灰暗人生中唯一的光亮。无数个清晨在晨曦中醒来,看到彻夜守在他床边百无聊赖晃着腿的女孩,他心中都格外安心。
下跳棋都要闹着悔棋、让他给翻书、监督他早起学习……
不到半年的朝夕相处,她是朋友,是知己,是妹妹。
置身于陈煦体内,他每时每刻的情绪她都完全感受的到,因此深深动容。
于她而言是一个早就遗忘的梦境,而于对方来说,竟然是最弥足珍贵的一段时光。
那个晚上,陈煦辗转难眠。
手机虽然是个坑货,但从来不会撒谎。它说能见到糖糖,在陈煦看来就是对方还徘徊在人间,没有解脱。
十年了,一想到冰雪可爱的女孩现在孤零零的游荡着,也许丧失理智变成怨鬼,永世不得超生。
第二天一早,一夜未睡的他给父亲打了电话,同意回去帮忙。
“不厚道啊兄弟,你就这样把这么大个摊子丢给我们,太不人道了!”公司的二股东听他说要回国几年,差点没抱着他腿哭出来。
“我相信你,公司的事我也不是完全不管,”他拍拍好友的肩,“我会回来的。回国是有些急事。
“好好,等你快点回来啊,”一听他会回来,好友一抹脸,翻脸跟翻书一样,顿时喜笑颜开,“什么急事啊,你之前不是说没打算回去吗。这些年你都没回去过一次。”
好友只知道他跟家里人关系淡漠,常年在外家里也没个人关心一句,很是为他打抱不平。
“我要找个人,我妹妹。”
西装革履、眉目安然的男人,自言自语一样道,“我既希望见到她,又希望见不到她。”
时隔十年,他再一次踏上故土。
进入了父亲的公司,帮着打理家族产业,他回国几次老宅,但没有见到那个小小的身影。
两年后,他28岁那一年,他终于放下心,觉得手机是在骗他,糖糖早就应该转世投胎去了。他向父亲提出回去大洋彼岸的想法,并言明对家里这一切都没有一点想法。
他是当着继母和弟弟的面这样说的,甚至提出可以签放弃财产的协议。
他放下对故土最后一丝留念,准备回到该去的地方,继续属于他的自由安稳的人生。
--可是命运不肯放过他。
在去赴昔日同学,就是学生时代那个不信邪、非要跟他一起踢球,后来出了交通事故的新来的转校生的约当天,他再一次收到黑色手机的短信。
【最后一次问你,要不要跟我签订契约。没有下次了哦。】
以为手机终于放弃缠着他了,他如释重负,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却未曾想到,这真的是手机给他的最后一次机会。
那个晚上,他没有喝很多酒,却莫名其妙醉倒了。恢复意识的时候,他看到自己置身在一片幽暗的湖底,上方的光亮透进来,湖中影影绰绰,水草摇曳。
他看到自己随着幽绿的水波漂浮,手被泡的发白,满是褶皱。
亲眼看到这一幕的唐恬,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儿,用力咬着嘴唇到发颤,心口像是压着块石头沉甸甸的。
从天堂到地狱只要一个晚上,就能天翻地覆。
成为鬼魂之后,他的思维和情绪混沌而茫然。
他是个淡漠的人,死了也没什么执念。漂在水里很久,都快忘记自己是谁的时候。
隐约听到神神叨叨的女人声音说着什么结阴亲之类的事,声如鬼魅。
然后那个晚上,他见到了久违的故人。
容颜依稀看得出幼年时期的模样,已经变成清秀美丽的女子。那双眼睛还是那样清澈如水,惊骇地倒映着他自己泛青的死人脸。
--原来,手机说的他们的再见,是以这样的方式。
人世间最大的遗憾,莫过于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死。
不甘、懊悔、不舍、渴望、怨恨、执拗……
浩瀚如黑海的情绪一瞬间把唐恬从头至踵的湮没,她挣扎着醒来,看着面前与她额头抵着额头的男人,他的脸色白的能看见淡青色的血管,带着水渍的黑色发丝贴着鬓角,高挺的鼻梁和薄唇和下颚勾勒出刀削斧凿似的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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