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1 / 2)

顾清招放在林临腰上的手一紧,假做威胁道:再动的话,后果自负。

然而,热血少年不服输,林临最后还是蹬了两下腿儿,随后就被顾清招压在了身下。

林临的双手举过头顶,一只手上还拿着件白色t恤摇了摇,宛若白旗:

啊啊啊啊,我已经死了,我投降,降者不杀啊!

放你一马。

当二人坐在餐桌前时,已经过了平时吃饭的时间。

二人之间的变化,只要是个人就能看出来,更何况是眼明心亮的管家。

管家悄悄的对厨房大师傅叮嘱,多加了几样食物,里面有林临爱吃的,还有清淡且容易克化的。

有点困,林临小小声的说。

闻言,顾清招直接拉过了他的手,放在唇下吻了吻,然后就想将人拉进自己的怀中。

好似只要林临说,他睁不开眼睛,那顾清招就可以像哄小宝宝一样喂食。

见到顾清招的动作趋势,林临立刻睁圆眼睛,并瞪了他一眼。

干什么呢?他热血男儿,能做的出那种坐人腿上吃饭的事情吗?

简直是开玩笑!

林临立刻端正坐姿,仿佛是等校长发言的乖学生一般,肃穆的等着早午餐。

顾清招轻笑了一声,用只能二人听到的声音吐出了两个字可爱。

林临:褒义词,认了。

然而,一整天下来,林临却发现,自己的手,也就是那个总不听话、有着自己思维的小妖精,居然失灵了。

就跟被封印了神识似的,连戳毛线都戳不爽了。

林临斜睨了顾清招一眼:招招,你说咱们房间里是不是缺点可爱的小植物?

顾清招一向是个点头怪,九成九的情况下,只要林临说话,他都是点头状态的。

虽然有些时候,也会因为怕林临觉的他索然无味,而去思考一些其他的观点。

但顾清招的身体反应,总是用最快的速度,告诉他的大脑:

是的,好的,没问题,你说的一切在我这里都可以。

我的本能在告诉我自己:即使心再自由,我的身体顺服于你。

所以,顾清招自认是个索然无味的点头怪。

恰巧,林临是个恐惧索取,恨不得千万倍报恩、视给他人带来麻烦为罪恶,的乖小孩。

所以,像这种一人提要求、一人点头的场面,其实很少出现,大多也是玩笑罢了。

只不过,这一次林临没有开玩笑,他的眼中带着满满的恶趣味,对着顾清招说:

招招,东南角的花园里,被一圈小松枝圈起来的一株小茴香,是我种的。

我们把它移进花盆,放在卧室里好不好?

顾清招讨厌吃茴香,这是前不久林临发现的。

林临的容貌不落凡俗,若不是热情的向着粉丝群里面靠,可能他的粉丝们会离的他远远的。

渴望着他、憧憬着他,但可能不太敢触摸,充满了距离感。

因为太过糜艳、太具有攻击性,像开到极致的花朵,碰到后可能再也逃不脱。

偏生拥有这种冲击感容貌的林临,却是一个活泼、快乐的小白鹅。

一身生动的温柔气息,将尖刺包裹,化成平滑的表面,让人能触摸且敢于靠近。

但不管是具有冲击力的外表,还是一身和缓的气质,都难以掩盖他特别俗气的品味。

林临将这种俗气,甩锅给上辈子暴发户亲爹的基因。

他亲爹能大金链子小手表,那他爱吃包子、啃油条,又有什么不对?

简直太进化了好吗?

正是因为喜欢吃包子,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林临是碰也不碰三明治、咖啡和燕麦片的。

包子多美啊,你说它只是一种食物,林临能掰着手指头报菜名,然后说:

这些全都能当包子馅儿。

热气蒸腾中,膨胀的包子皮内层,吸饱了馅料的汤汁,咬开一口,有菜有肉有面食。

正是因为这份极致的爱好,林临来到顾家老宅

后,还特意的对厨师说,要皮厚馅少的包子。

并非常强烈的暗示对方,自己爱惨了包子,永远不会腻的那一种,您可以一周上七天。

林临对重复的包子表示无所谓,但厨师不可以,为了不重复,大师傅简直是用尽了花样做馅料。

不可避免的,茴香这种植物,就出现在了包子里。

林临还记得,那天招招一口咬下去的表情。

皱眉、想吐出来,但所有的教养都在告诉他不可以,于是努力的咽下去。

林临的五感很强,被动加强后就更强了。

但顾清招就是这个世界的意外一般,林临并不能感知到他强烈的情绪变化。

但那天,顾清招身上波澜不惊的气息,陡然如同沸腾的开水一般涌现。

所有的小水滴都在叫嚣着:我不可!我不可以!

当然,除此之外,林临还感受到过其他的变化,但此时的林临,却只想利用小茴香来欺负欺负他。

林临的白翅膀迅速变黑,并生出了邪恶的小尖角。

然而,顾清招很平静的点了点头,说:好。

林临:

你确定?是放在你那边哦。

顾清招还是说好,又变回了那只点头怪。

顾清招去小花园挖小茴香的时候,林临的心里空落落了一瞬,然后又笑着弯起了唇。

他去书房拿走了剧本、笔记本和手机。

经过左思右想后,他跑到了珠珠的房间,并坐在了它家豪华大别墅的门口。

带球跑应该是小娇夫的惯常套路。

珠珠是这个家里拥有最多房产的住户。

庭院里有它的小屋,花园里有它的小窝,住宅内还有它的房间,房间里又有一个大别墅。

此时的小天使林临,瞬间化作大白鹅,用身躯堵住了狗狗别墅的门口,让叼着球进来的珠珠左右徘徊。

林临笑的有些坏,他将剧本手机等随手放到了地上,一把抱住了珠珠的脖子。

珠珠是一只温柔的金毛,自从被顾清招抱回来后,它就完成了一次狗生逆袭。

从浑身杂乱、斑驳的毛毛、瘦骨嶙峋的身材,到如今的毛发油亮、身材健硕,简直是从丑男到男神的变化。

唯一不变的,就是珠珠的眼睛。

流浪街头许久,它像

是看尽了世间百态一般,能够读懂每一个人的眼神。

一般这种流浪状态的狗,都带着难以驯服的凶性,对人类也很戒备。

然而珠珠不一样,它温柔又可爱,一双眼睛就能治愈人受伤的心。

林临怀疑,如果捡走珠珠的,不是招招,而是另一个人。

只要那个人给珠珠饭吃,估计就算是踢珠珠一脚,珠珠都不会反抗。

像个永远衷心、不会背叛的小骑士。

因为对设想中的画面,有一丝后怕,林临总是对珠珠有种小傻子,你可别被骗了啊的期盼。

珠珠长的很快,已经从开始的那头小金毛,进化成了大金毛。

林临抱着珠珠的头晃荡了一会儿,珠珠特别人性化的将一只jio搭在了林临的腿上,好像在进行安抚。

林临也只是玩闹了一会儿,就拿起了身周的手机,只不过另一只手还放在珠珠的身上。

gu903();若是以往,他完全可以用这一只手,将珠珠整身的毛毛编成小辫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