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余旸穿了件白衬衣,领口松开一颗扣子,他戴了副墨镜,钥匙串在手指灵活转动,瞧见郑栖时,他手指一松,车钥匙朝郑栖飞过去,“来杯最贵的!”
郑栖一把接住,周围顿时发出哄闹声,纷纷艳羡他们,这才几点,酒吧得营业到后半夜。
朋友们很八卦:“郑哥,嫂子好甜。”
郑栖朝调酒师打响指,给余旸点了杯酒,他自己喝柠檬水,“还好吧。”
很甜我也不告诉你。切。
酒吧灯关暗下来,余旸坐在郑栖身旁,俩人碰了碰杯,喝酒时手肘相触,还像谈恋爱一样暧昧又亲密,这可能跟郑栖有关,他总在切换模式,断片儿感让余旸总觉得抓不住他。
手机在吧台震了震,郑栖按亮屏幕,是季凯发来的一条短信,在跟他告别,是这个月月底要去加拿大了,让郑栖保重。
余旸凑过去看:“谁啊。”
郑栖别开手腕,“广告营销。”
“噢。”余旸好像相信了,搅动着杯子里的冰块儿。
郑栖将手机放在口袋里,手腕搁在吧台上,食指抬起又轻轻放下,郑栖越想越来气。
——季凯,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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