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小镇距离最近的城市圣迪亚斯大约有1000公里,这里是莫桑人的腹地,在大多数巴托奇亚人心里,一直由莫桑族统领。
直到18年前,一群没落的贵族来到这里,他们最初是以猎杀动物,剥下毛皮来换取金币。后来,演变成了狩猎土著莫桑人,摘下他们的火红眼换取蒂尼金币。
他们在这里安家,他们在这里死亡,他们在这里死战不退,由最初的躲避莫桑人猎杀,慢慢的转变成了狩猎莫桑族人。
他们很多人之间亲如兄弟,还活着的,就想让他们的兄弟死的有点意义。他们认为,因为他们的兄弟死在这块土地上,所以这块土地只能是属于他们的。
18年过去,原本的一片荒野,变成了一个接近3000人的小镇,而他们自发组织的民兵,更是达到了2000多人,全民皆兵这个词并不是说笑,在临水镇,这很正常,他们也有权利守护自己的土地。
在这片混乱的土地上,不够强的,死的会很快,而经过百战不死的那个人,肯定就是最聪明,最强壮的“王”。
这个人就是他们自发选举出来的镇长,布朗琼斯,胡须男有幸听过他的事迹。
那是一个极其强大的灵能力者,据说他挥手间山崩地裂,曾经一人屠杀过一个小型莫桑人部落。猎杀,不断地猎杀莫桑人,整整18年,在他的带领下把这片本属于莫桑人的土地给打了下来。
所以胡须男从头至尾也没有打算在这里大开杀戒,不是不能,而是不“敢”。
他觉得现在已经震慑住了众人,回头上马,准备离开。谁知一只脚刚刚踏上马镫,就感觉到了周围的不对,紧接着一个略带青涩的声音从酒馆传了出来。
“他的灵能力只能用于枪械,悬赏再加300蒂尼,我要活的。”
坐在酒馆的库洛在说出这句话后,外面原本想要退去的人群变得更加兴奋起来。
“这可是三百蒂尼,就算要分,众人也都能分到20蒂尼。”一个人掰着指头算了下,最终得出大概数字。
“错,是21蒂尼还要多。”旁边一人开口纠正道。虽然只是1蒂尼,但这个时期1蒂尼也拥有不错的购买力,可以买身不错的衣服,可以让一家三口生活几天,最重要的是还能买1斤伏特加烈酒。
众人嘴里传出的声音无一不是能得多少金币,而无一人去讨论库洛说的对与不对,人命在这个时代,真的不值钱,尤其还是在混乱之地。
“这里的人要钱不要命。”胡须男得出了这个结论,同样,对酒馆内出现的那个声音恨之入骨,他扭头再次掏出枪对准众人,他不能退缩,更不能让这帮疯子接近,否则他的灵能力就没有丝毫作用。
“真当老子不敢杀人是吧!我可能不是你们这么多人的对手,但谁再敢向前一步,老子一定让他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包围的人群齐齐向前一步,对胡须男的威胁不屑一顾,只是一把枪而已,好运的话,也就能打死一人,又不是布朗先生那样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