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主任要不也进去喝个茶?(1 / 1)

第108章主任要不也进去喝个茶?

配合执法机关调查案件的日子里,在任真的帮助下,时浩向市中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的申请。

或许是考虑到舆论,也或许是真的效率很高,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中院就做出了赔偿决定,在跟时浩协商了具体的赔偿方案之后,赔偿决定书很快就到了时浩的手里。

六十多万。

这个数目虽然不小,但是对于时浩来说,远远弥补不了他因此遭受的损失。

无论是经济上还是身体上,又或者是精神上。

但无论如何,总算是一个比较好的结果。

就在任真完成了全部工作,准备离开市之时,那边法院的判决就已经下来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亚世、段方等人诬告陷害一案,本院具有相应管辖权,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对本案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xx年6月间,因优恩公司与本案被害人时浩发生纠纷,李亚世、段方等人代表公司与时浩交涉,在双方签订补偿协议并履行之后,李亚世、段方等人对时浩接受媒体采访的行为不满,遂产生了捏造事实,使时浩受到刑事追究的想法。

20xx年6月256月29日间,被告人曾多次与时浩联系,并于6月29日与被害人时浩在开元酒店见面,诱使时浩写下了带有虚假事实的索赔协议。

次日,段方携此份索赔协议以及其他相应证据到执法机关报案,导致时浩受到刑事追究。

本院在审查控辩双方的意见后认为,被告人李亚世、段方等人主观上具有使被害人受到刑事追究的故意,客观上捏造了被害人犯罪的事实,并且着手向有关机关告发,最终使被害人遭受了本不应由其承受的牢狱之灾。

综上,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对被害人时浩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损害,且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力,应当从重论处!

考虑到被告人到岸后态度良好,且认罪认罚,予以适当从轻处罚。

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

一、被告人李亚世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二、被告人段方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