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儿,今天日子清闲啊。”美美大叔嘬嘬烟嘴。
最近和顾育明混太久,客人肉眼可见地少了。李岚梦伸了伸懒腰,解开胸口的纽扣,“我看你那儿挺忙的,要不我帮你分担一下?”
“嘿!”美美大叔两眼一瞪,“好不容易来点人,你还给我撬墙角。”
“这不是怕你累嘛。”李岚梦打趣两句,转头瞥向旁边的店铺,“兰兰姐今天没开店。”
“我看你是和1区阔少爷处久了,脑子处昏了。”美美大叔吐出白烟,“你瞅瞅今天几号?你兰兰姐是上赶着找虐受,跑去见儿子了。”
“那瘪犊子有什么好见的!”李岚梦一想起兰兰姐的好大儿,他就忍不住想在那混球脸上抽几个鞋码印子。
“哎哟,你兰兰姐稀罕嘛。”美美大叔也不满,可不满归不满,人家是正儿八经的亲母子,他们这些人还能不让人见面了?
“我之前听兰兰姐说了,那龟孙找了女朋友,兰兰姐今天肯定要出大血!”
“你兰兰姐哪次见儿子,有不出血的?”美美大叔在门槛上敲了敲烟杆子,“别想那么多,你兰兰姐人没事就好。人嘛,活的也就一口气,苦活赖活,能活着就成。”
李岚梦瘪嘴,“你家那姑娘怎么样了?”
“老样子,可能也就这样了。”
“这样也不错。”
“嗯……”
李岚梦看看美美大叔,那双生了皱纹的眼有些红,想来应该是难受了。
唉,人就是苦难的集合体,以为能幸福快乐过完一生,活到中途,痛苦就来了。
美美大叔就是这样,但美美有点不同,他其实可以拒绝苦难到来的。
美美大叔二十来岁时,也称得上是鲜嫩青年。嘴皮子会说,为人处事圆滑,认识的朋友也多,正常的、不正常的都能说得上话。不过其中有个特例,是个样貌正堂的青年。
以前聊天的时候,美美大叔提过自己的过去,说那时候认识了一个朋友,性子好,人还特别仗义,大家都叫那人文哥。美美大叔不一样,他叫那人文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