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八章 舍生而取义者也(2 / 2)

gu903();如果刘玄心中所想让卫兹麾下的兵马知道了,估计能苦笑不止。面对那些凶残的巨人投影。说不怕,那纯属是扯淡。

但害怕就一定要后退逃窜吗?

《孟子·告子》有云:“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一旦心中有了忠义二字,那便是再胆小的人,也能做出出人意料的选择。这便是“仁者之勇”!

春秋时期,诸侯争霸,战乱不断,人们对诸侯之间的战争已经见怪不怪了。而在齐国,有一个胆小如鼠的人,也是远近闻名。

此人名唤陈不占,只是齐国一个普通的臣民。

当时齐国朝中重臣崔杼弑君之心,路人皆知。满朝文武大多暂避锋芒,不愿意和势力强大的崔杼对抗,纷纷放弃对齐庄公的效忠。

有很多大臣在政变的时候选择逃跑,还有些默不出声坐等君主的死讯。

而即便胆小如鼠的陈不占在听到这个消息后,连吃饭的筷子都惊落在地上。他还是让下人备好了车辆,让车夫赶车载着他去救齐庄公。

车夫看着陈不占摇晃的双手,上车的时候因为害怕连车把都未扶不稳,就对他说:“你这么胆小,去了也帮不上咱们国君的忙呀?去了估计也没什么用?”

不料陈不占却摇头说道:“为国赴汤蹈火而牺牲,是道义的准则,是公事;我胆小,是我个人的事,是私事。我要公私分明,坚决不能因私害公。”

说罢,立即让车夫驱车入都城。

陈不占进城之后,立即赶赴崔府,但依然无法改变齐庄公被奸臣乱党谋杀的命运。反而在听见兵器的碰撞与厮杀声,被活活吓死了。

成为中国古代历史上第一个因吓死,而被载入史册的人。

关于陈不占的典故,《新序·义勇第八》记录如下:

齐崔杼弑庄公也,有陈不占者,闻君难,将赴之,比去,餐则失匕,上车失轼。

御者曰:“怯如是,去有益乎?”

不占曰:“死君,义也;无勇,私也。不以私害公。”

遂往,闻战斗之声,恐骇而死。

而在齐崔杼弑庄公一事上,与恐骇而死的陈不占相得映彰的还有另外一件事。

那便是齐国的史官,誓死如实记载崔杼杀死齐庄公的事情。

在崔杼杀死齐庄公之后,齐国的史官——太史公如实记载了这件事,崔杼大怒,杀了太史。

太史的两个弟弟太史仲和太史叔也如实记载,都被崔杼杀了。

恼怒非常的崔杼告诉太史公的第三个弟弟太史季说:“你三个哥哥都死了啊,你难道不怕死吗?你还是按我的要求:把齐庄公之死写成得暴病而死来写吧。”

穿越三国收义子

gu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