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陆春娥和周明礼,陆东平也没再耽搁,急匆匆的去了夜校。他这种工作和学习都要兼顾的人,没有旁人那么轻松。他们学的知识比正规的学校稍微浅显一些,但是时间也要比学校的时间短很多,老师基本就是抓典型讲重点。
初中的课程学校要学两年,他们没有规定,觉得自己学的差不多就可以参加升学考试了。陆东平想在年前完成初中的课程,参加考试,所以这段时间十分的拼,连自己喜欢的经济和军事方面的杂书都没再看了。
温婉也在问陆东平:“你怎么跟周明礼说的?”
陆东平道:“没怎么说,他喜欢春娥,那就好好的,只要他好好对春娥,其他没什么好说的。”
说着,拿着盆兑了热水,喊了温婉一起,面对面的蹲在院子里洗手洗脸。
完事之后又兑了一盆水一起在屋里泡脚,这个天,脚不泡暖和了,睡觉也是一件遭罪的事情。
温婉每次泡脚都要倔强的挣扎半天,她没法跟陆东平那种粗皮老肉的比,那水的温度,感觉能直接烫掉她一层皮。
但是她又喜欢泡脚,把她的脚放在陆东平的脚背上,踩着他不许他动,看着他眉毛乱扬,还是能感觉到烫的好嘛!
泡完脚,钻进被窝里,陆东平才道:“婉婉,我想跟你说个事情。”
“嗯?”
陆东平艰难的叹了口气,似乎很难开口。
“怎么了?”温婉觉得他有些不对劲。
陆东平道:“我,我不想在局里呆了。”他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个决定无论怎么看都会叫人觉得他眼高手低,不识好歹。
如果不是他老丈人,就他一个连小学都没有毕业的人,如何在首都这样的地方立足,如何能有一份稳当的工作,还是铁饭碗。
他该脚踏实地的好好干才行。
他之前也想过不辜负温婉和她爸爸,一定好好干。但是,如今风向一变,他压在心底的不甘和野性又开始蠢蠢欲动。
温婉愣了一下,胳膊肘支起来 侧身看着他:“怎么了?在那边呆的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