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2 / 2)

gu903();程建军还没说话,程年咳嗽了一声,和颜悦色的问孙女:“泠泠,你妈有没有说过以后是什么打算?”

程泠摇头:“不知道,妈妈没和我说。”

“那你们现在住哪儿?”

这个应该说吧,迟早也会知道,她犹豫了一下:“现在住市里面。”

程家几人大惊,没想到宋锦直接搬到了城里去,接下来一直盘问相关事宜,不过程泠一律摇头,说自己不知道,这才作罢。程泠一开始也还有点不懂,都离婚了,还关心那么多,后来想清楚了,这是怕她妈万一没钱了会把她给扔回来啊,她在心里哂笑一声。

程建军在饭桌上又一直对着程泠嘘寒问暖,程泠被问烦了,装出期盼的样子,开口道:“爸爸,明天下午带我去玩吧?我想要去公园玩。”

他一愣:“爸爸明天下午有事情。”

“啊?爸爸明天下午不是不上班的吗?”她追问。

程建军不自觉有点心虚,温小雅早在几天前就约了他,说是写了一篇文章想要让他指点一下,他当然已经答应了下来。这总不能把温小雅给推了吧?这每个礼拜也只休息那么一天半。

“爸爸早已经和人约好了,不能失信于人。”最终,他咬咬牙还是拒绝了女儿的要求,温声道:“下次,下次泠泠回来,再带你去逛公园,好吗?”

程泠本就是故意的,她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也早已不会再失望,扯着嘴角笑了笑:“好。”

下次?还是算了吧。

第二天,程建军在家吃了午饭才打算出去。出去前,他还静心的用水打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走之前,他抱了抱程泠:“爸爸先走了,泠泠下次回来多住几天好不好?”

程泠看着他,穿着白衬衫和藏蓝色长裤,精心打理过后更显得帅了,也让她猜到了他肯定是要去见温小雅。刚离完婚,就这么迫不及待了吗?

本来想要刺他几句的,但发现忽然没了心情,她胡乱点了点头。

等到程建军走了后,这才把自己甩到床上,面无表情的看着天花板。本来以为自己早就接受了现实,但没想到重来一遍,还是会觉得不开心。

于是等到宋一成来接她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只垂头丧气的小鹌鹑。

宋一成也正沉浸在怒气中,他过来的时候,刚好看到程建军和一个长头发的年轻姑娘走在一起,看上去有说有笑,颇为亲近。他一下子就意识到,那是温小雅。这对狗男女!当时,他就站在街对面,差点没气到直接冲过去把两人给打一顿。他知道宋锦不想和程家人撕破脸皮,是顾虑到程泠的健康成长,因此才止住脚步,生生把自己给忍到内伤。没想到一到程家,却发现程泠无精打采的。

一下子,火气就起来了。

“怎么了?程家人欺负你了”宋一成面色不善,当着田彩霞的面就问。

程泠看了他一眼,伸出手让他抱,摇摇头,闷闷的道:“没有,舅舅,我们走吧。”

田彩霞不干了,叉腰骂道:“哎,你个后生,平时看着人模人样的,原来也是一副坏肚肠!怎么说话的?什么叫做我家对泠泠不好?你给我说清楚,不说清楚今天别想走!”

“这明眼人都能看到的事情还用我说?不让我走是吧,”宋一成大喇喇的往门里走:“行,那我今天还就真在你家住下了。”

田彩霞赶紧拦着门。

“嘁!”宋一成翻个白眼,抱着程泠离开了。他浓眉大眼的,身材也高大,一生气一瞪眼,田彩霞还真不太敢对他怎么样,只能在后面啐了一口,把门给甩上了。

宋一成走到楼下,把程泠放下来,这才想起来宋锦严禁他在程泠面前和程家人吵架,讪讪的道:“那个......泠泠啊,舅舅也是一时气愤,你就当做没听到啊。”

程泠原本还有些郁闷的心情倒是被他逗笑了:“我知道的,舅舅,我不告诉妈妈。”

她叹口气,第一次在别人面前透露出自己的真实情绪:“哎,我下次都不想来了。”

宋一成摸摸她的头,眼神眯了眯。

程建军并不知道他走了之后发生的这些事情。此刻,他正在河边小树林和温小雅讨论文章,品鉴诗词。

作者有话说:

今天开始日更。入V后应该会每日更6K,看我状态能坚持多久,哈哈哈。

第16章

程建军不知道自己的前小舅子正怀着对自己的满满敌意,他正在河边小树林和温小雅品鉴文学。别误会,真的只是品鉴文学,别的啥也没干,毕竟严打也还没过去多久,没那个胆儿。

“你/一会看我/一会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温小雅念着顾城的诗,感叹道:“多么的美好啊。”

她身形纤弱,远不如宋锦明艳,但长发披肩,也颇有几分文艺气息。

“这首诗简直就是写到我心里。”温小雅含情脉脉的看着程建军,回想起那一幕:“那时候,你在桥下走过,我正站在桥上,一眼就看到了你。”

她没说的是,当时程建军旁边还站着宋锦。他低头和宋锦说话,那一幕看着是那么的和谐与美好,让她心生艳羡并深深的嫉妒为什么站在他身边的不是自己。好在,这个梦,在她的努力下,马上就快要实现了!

程建军感受到了温小雅话语中的欣喜,能够得到一个女人这样的爱慕,内心自然是得意的。况且温小雅还和他一样的热爱文学。不像宋锦,似乎结婚了之后就只有柴米油盐,他只觉得生活越来越无趣。

“顾城的另一首诗也好,”他有意回避温小雅近似表白的话语,继续和她谈文学。面对女人,他有着近乎天赋的直觉,知道欲速则不达,这样先不远不近的反倒更好。

“我知道,你肯定是要说那首,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温小雅猜,其实她的心思并不在这些诗歌上面,但程建军这个若即若离的样子却反倒让她欲罢不能。

“不,是另外一首......”程建军轻声朗读起来,和他的声音相应和的是温小雅痴迷的眼神。

她在心里下定决心,回去撒娇也好发脾气也罢,一定要让爸爸赶紧的接受程建军。不管别人说什么,她是一定要嫁给他的。

就在程建军和温小雅约会的时候,程泠终于到了市里。

她趴在公交车窗边好奇的看着这个时候的柳市。主干道路不宽,两边的楼大多都是三四层,四五层的就能称得上是高楼,而出了主干道后,更是破旧。还有一些,应该是很老的骑楼,带着拱形的走廊,九十年代旧改后这些楼就很少见了。路两边种的是很高大的梧桐树,后来这些树也都被砍了,因为很容易掉虫子下来,于是就换成了另外的景观树。

路上的车辆很少,大多都是公交车和一些公家用车,剩下的就是一群一群的自行车,伴随着叮铃铃的铃声在街道上穿过。不过比起县城,柳市的人们倒是洋气多了,最起码一眼望去不再全然是藏青和军绿,色彩要丰富很多。而且她还看到了烫着大卷、戴着太阳镜的年轻女人,和同样烫着头,穿着可以拖地的大喇叭裤的年轻男人。

程泠看得津津有味。

宋一成带她去宋锦租的房子,也就是陆冬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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