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2 / 2)

gu903();低头看了眼眉眼精致的血仙,周云砚右手紧了紧缰绳。

况且,他也不放心她一个人。

守知县还要再说,周云砚斩钉截铁道:“就这样吧。”

血仙自是不会与周云砚分开,若是可以,她倒是想变成小娃娃,日日窝在周云砚的内袍里。

细嫩的左手在周云砚手里打了个卷,用手背蹭了蹭周云砚宽厚的掌心,又用指头像猫儿一样轻挠。

周云砚被她挠的手心也痒,心里也痒,只得稍用力攥住她的手指,无奈的摇了摇头。

血仙都能想象出来,若是只有他们两个人,周云砚一定会说:莫胡闹。

将血仙先送回府,周云砚在门口叮嘱道:“要是想出去的话,记得带上一个士兵。”

跟门口守卫的士兵交代了一番,周云砚才策马离开。

待回到军营,周云砚才想起给血仙买话本的事情,按着额头叹了口气,周云砚叫来一名守门的小兵。

“将军。”

周云砚掏出来点碎银:“你去帮我买几本话本。”

小兵接过碎银:“将军喜欢看什么样的?武侠还是游记。”

他们小兵识字不多,通常都是轮休的时候去茶馆听。男人们就喜欢听保家卫国,或者武林高手闯荡江湖的故事。

阳刚又热血!

周云砚闭了闭眼睛,按着额头,一脸的生无可恋。

“……去买几本才子佳人的话本。”

小兵:“才子……才子佳人?”

小兵瞪圆了眼珠子,以为自己听错了。

周云砚清了清嗓子:“对,才子佳人的。”顿了下,补充了句:“不是我看。”

听起来相当的欲盖弥彰。

小兵像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张了张嘴,应了声退下了。

望着被放下的帘子,周云砚哭笑不得。

家里的这只树精真是让他头疼。

他想起儿时回忆,自然也就想起来,最早是谁教血仙认字的。

是他。

晚上,周云砚回府。

血仙没在屋子里,而是赤脚坐在院子里的地荷花树上。

院子里的地荷花体积与将军府的没法比,树干不算粗壮,但却能稳稳的托住血仙。

血仙一只脚盘起,另一只脚垂下,来回的晃荡,手里还拿着个什么东西。周云砚看了眼,是一双鞋,黑面白底,尺码颇大,一看就是给他做的。

血仙看他回来了,手腕一转,鞋就不见了,作势就要往下跳。

周云砚也跟着心头一跳,将手中的书一扔,下意识的就奔了过去:“血仙!”

他似乎忘了,血仙是只精怪,就算从树上跳下来,也会毫发无伤。

血仙像是在配合他,衣袂翩飞,在空中放慢了速度,就像一朵粉色的地荷花,稳稳的跳进了周云砚的怀里。

周云砚惊魂未定:“下次切莫这样了。”

血仙环着他的脖颈,点了点头。

两人的姿势着实不太雅观,周云砚有些不好意思:“下来吧。”好不容易让周云砚主动抱她一次,血仙怎么可能下来?想得美。

血仙双腿一夹,像只寄居蟹一样箍住周云砚,黑灿灿的眼珠盯着他的瞳仁:“你抱着我回去。”

周云砚:“……胡闹,快下来。”

血仙不但没松手,双手双臂还紧了紧:“那就这么抱着吧。”

不回去就不回去,她不怕。

她还想和周云砚在这院子里相拥到天明呢,好不惬意。

周云砚:“……”

血仙瞥了眼地上的书,周云砚就听“唰”的一声,从血仙的裙子下面伸出了几根枝条。

之前血仙在他面前展现枝条都是从手和脚开始延伸,裙子底下冒出这么多条粗壮的枝干还是第一次。

枝条将地上洒落的书卷起,慢吞吞的收了回来,全都卷回了裙子底下。

一个女孩子,从裙子底下伸出粗壮的枝条,确实不大好看。

周云砚眨了眨眼,都有点看愣了。

“血仙,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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